“嘿嘿,还没转正呢,”他拍拍自己的胸脯,豪情万丈,“但我肯定能把他迷得不要不要的。”
“对方怎么样?”
徐衍昕想了想,“个高,身材好,长得好,腿贼长,就是嘴有点刻薄。”
“挺好,治你这傻气。”
“叔,你呢,有没有什么好事情?”
薛志弯腰浇花,道:“明天开庭,终于可以不用听你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了。”
“叔,你真的……”
薛志扫他一眼,“你怎么来的?坐出租来的吧?从市中心打到这里,少说两百,也是笔不小的开销。而且我看你也从来没为钱的事紧张过。”
“小徐,明天你别来法庭,我不想见你。”
第56章
像徐衍昕这样的理想主义者,从诞生起,生命旅程于他而言就是一场磨难。
不知是从何而起的力量,让他没有被这个奉行淘汰理论奉行动物法则的世界同化。然而纵然他半傻半纯,薛志的事仍然剥夺了他为数不多的希望。法院是个很神圣的地方,虽说法律不是正义,然而徐衍昕一直将法律当作是行使正义、取得公正的武器。犬儒主义尚且能用的武器,他怎么用不得?他要用得比谁都得心应手。
然而,当薛志站在被告席,一连说了三遍“是我做的”后,他方才懂得这世间大多的正义,都是镜中花水中月。
薛志的背佝偻,他的脸苍老,他的眼睛浑浊。
唯独他的声音洪亮。
他想起大学时观看的辩论比赛。论题是那个著名的两难问题,你是列车长,列车失控,只有两条轨道,你会选择撞向一人的轨道,还是五人的轨道。前提是不可能暂停,必须做出选择。
这是一个多么残忍的问题,辩论队的选手们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唇枪舌战,生命不再是生命,而是一个被估量计算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