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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修远还是那个傅修远,说话喜欢说一半留一半,神神秘秘,总好像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目的。他的眼神也和初见时一样,平静无波,但又好像带点深意,总让你怀疑他窥破了你什么秘密。难得这一次他与往时有些许不同,今天他倒没穿得西装革履,而是一件入时的黑色粗棒立领毛衣,看起来很贵的皮夹克和皮手套随便扔在一边。

黑色一定是他偏爱的颜色。她还从来没见过他穿其他的颜色。

他不肯说她想听的事,她后悔莫名其妙地跑出来,白白花了十几块打车钱。不过既然来了,肚子又饿,她还是兢兢业业吃掉了面前的片儿川,吃了片刻又发现,其实只有她一个人在吃,他慢慢喝着他那杯茶,面前的筷子却根本没有动。

“你不吃?”她问。

他低头似乎在想着什么事,听到她问才抬起头,向远处扬了扬下巴说:“在那里早已经吃到想吐。”

她想了一想才明白过来,“那里”应该是指那片灯红酒绿的会所和夜店中的哪一家吧。这倒反而不让她奇怪,和路边摊和小吃店相比,会所和夜店想来与他合拍多了。

他转着手里的茶杯,忽然又加了一句:“今天是我生日。”

这句她又不大相信,可她还没说什么,他好像已经看透了她的想法,一笑,把钱包掏出来,打开证件让她检查。

那并不是她常见的证件,而是一张香港身份证,上面确实写着他的生日。她学着TVB里人物的腔调调侃他:“香港银,怪不得口音怪怪的。”

其实他的声音醇厚好听,口音也不带港台腔,但一句玩笑话好像打开了他的话匣子。他停下手里的茶,回答说:“我确实出生在香港,却也算不得香港人,小时候就跟母亲搬去了旧金山,一直呆到大学毕业才回国。”

那时候他其实还小,记不得母亲为什么带着他搬去了旧金山,大约那时候正是很多人离港的年代。他们在旧金山住的地方叫Atherton,是家家户户深宅大院,层台累榭的小区。父亲常常不在家,家里便只有他和母亲,但并不清冷,因为同一屋檐下还住着阿姨,厨子,保安,司机。平常带着他的是陈妈,一得空就喜欢把电视调到中文台看长篇连续剧,常常看到半夜熬红了眼睛。母亲让保安在家里养了两条德牧,说是房子太大,怕遇到歹人。说起来美国是个奇怪的国家,罪犯似乎更热衷于抢劫穷人,像Atherton这种金玉满堂的地方反而可以夜不闭户。作为一个活泼好动的小孩,他自然很喜欢那两条德牧,给它们取名叫Cookie 和Biscuit,恨不得天天跟它们一起吃住,虽然它们的作用不过是屡屡吓退来送信的邮递员。但有时候,当它们站在大门口仰着脖子狂吠时,他会在窗口看见自家的林肯车缓缓驶入车道。等他飞一样狂奔下旋转楼梯,一定会看见他父亲提着行李刚好从车上下来,微笑着朝他张开双臂……

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跑了题,微微还好奇地想多问几句,他已经眼神一闪换了话题:“你的南岛特稿呢?有什么进展?”

她说:“北岛民宿的老板刚帮我找到一些新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