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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桌子很小,两人挨在一起,膝盖与腿难免会碰到彼此,抵在一起。桑洱自己都没有发现,她越坐就离尉迟兰廷越近。

尉迟兰廷察觉到了,眉头微微一蹙。

在这之前,不管天气多冷,冯桑都像个一个小火炉,如今却怕冷多了,这会不会是锁魂匙的影响?

昨天,他听桃乡人说,此地冬天比姑苏要冷得多。临近冬至,看来,还是得尽早准备更多御寒衣鞋给她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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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儿一日比一日冷,太阳下山也越来越早。

尉迟兰廷的厨艺越发好了,洗烂衣服的概率也下降了不少。

桑洱原本以为,自己对他的厨艺的舔狗式捧场法,会让他开始懈怠。其实恰好相反。

因为尉迟兰廷发现,不管他端什么上来,冯桑都表现出很喜欢的样子。

全部都“喜欢”,那就是全都不喜欢。

作为投喂者,毫无成就感之余,尉迟兰廷还感到微妙的不甘和挫败。这就是他在修炼之余,背地里不服气地和灶台这玩意儿较劲的原因。

好在,没过多久,尉迟兰廷就偶然发现了,桑洱很喜欢吃桃乡的鱼。

那条鱼是他一时心血来潮,凿穿了湖面的冰捉上来的。鱼腩嫩滑,炖出来的奶白色鱼汤,鲜得人舌头都要掉了。桑洱那天连喝了三碗汤。

从此以后,尉迟兰廷每次外出买东西时,就会隔三差五去一趟抓鱼。

他一回到家,桑洱听见声音,每每都会兴奋地冲出来,扑到他身上,绕着他蹦蹦跳跳,“兰廷”、“兰廷”地叫个不停。只是,她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嘴上嚷着“兰廷”,两只眼睛看的根本不是他,而是他手里拿着的那条鱼。

尉迟兰廷:“……”

罢了。不和笨蛋计较。

除此以外,尉迟兰廷的其它时间都花在了修炼上。

被禁锢了多年的蓬勃灵力,正在复苏。

他知道,每恢复一份,胜算就多一分。他没有任何时候,会比现在更能沉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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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如潺潺水流,冬至到了。

这些天,北风迅烈,刮得檐上的瓦片也在轻微地震动。某天深夜,一场来势汹汹、百年罕见的鹅毛大雪,在桃乡肆虐了一整晚,将山路封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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