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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不习惯,再过段时间就好看了。”施淮安道,“毕竟你少时离京,穿惯了戎装,再穿这等文绉绉的衣裳,多少有些束手束脚。”

姜煜悬着的心被他这句话安抚下来,神志不那么紧张,便也终于察觉到脸上那只手的触感不对。

他连忙将施淮安的手拽下来,看见那原本素白的手心里全是水泡,有的已经破了,正细细地渗出血来。

“没事。”施淮安轻笑,“不痛的。”

姜煜垂眼又见他还光着脚,立即将人抱起来。

“怎么穿得这样单薄?”他皱紧眉,看起来满脸心疼,“淮安,你太不爱惜自己。”

施淮安并未答话,安静地任由他将自己放在榻上,然后将自己冰冷的双足捉到他衣襟里面去捂。

好像他真的爱惨了自己。

“姜煜……”施淮安喃喃道,“我把水烟全扔了。”

“我知道。”姜煜搓着他的脚踝,“自从我说不喜欢那味道,你就没再用过那东西。”

“嗯。”施淮安敛眸,“所以我现在感受不到快乐了。”

姜煜手指紧了紧:“……若你喜欢,我再叫人去寻,好不好?你不必顾及我……”

“不,不喜欢。”施淮安摇头,“那东西太令人快乐,我觉得害怕。”

顿了顿,他又笑道:“只是我以为,殿下会希望我一直那样快乐下去。”

“那东西腐蚀你的神志。”

“所以我以为,殿下希望我用它。”

“我怎么会?”姜煜诧异道,“淮安,我知道你不该是那样的。”

“那我该是怎样的呢?”

“你本该是……”

姜煜话音一顿。

因为他骤然想起一个被众人遗忘多年的事情——

施淮安,曾经是开朝以来最年轻的举人。

他是少年天才,十一岁中举,轰动全国。

然而次年春闱,却再也没有人听过他的消息。

待他再次声名鹊起,已是许多年后,他作为祸乱朝政的大阉贼,三言两语迷惑皇帝,处置了一位弹劾他的高官。

可若是那年,他能顺利参加会试殿试……当初走马游街、雁塔题字的状元郎,或许本该是他。

姜煜胸腔内的跳动没来由地快了起来。

——他,他们,糟蹋了一个什么样的人?

是了,若非天生聪敏,他一个十二岁入宫的少年,如何能一步步爬到如今的地位?

可怜那双沾满血污的手,本该是执笔的。

“怎……”姜煜眼睛发红,“怎会?”

施淮安知道他想起了什么。

“当初我年纪太小,好在乡试后有些名声,一路被同僚照拂着,也辗转入了京。”

念及当年,即便路上受了许多苦,初到京城又水土不服,但少年时心里仍是雀跃的。

“因我家境贫寒,当时身上的盘缠都是乡里人一起凑足……未曾想时运不济,入京第一日就叫人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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