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也未必多懂爱,一个想要和爱豆弟弟谈恋爱的特权,另外一个可能就是一点点喜欢,加上很多很多的寂寞。
他们能够在一起,归其根本是祁姗那时没人要,后来谈着谈着才越来越喜欢,更是在分开两年后才深切地意识到对方之于自己,是多么重要的存在。
祁姗不是那种喜欢假设一切的矫情女孩儿,可是这并不妨碍她做出判断,要是徐念那时没有喜欢大哥,教会严筝去爱的人一定会是她,然后和她在一起,决断聪明如徐念也不能只会傻乎乎地等待,让严筝一个人去挣扎去努力,独自承受那么多苦。
“我嫂子那时要是喜欢你就好了。”祁姗感慨,“嫂子可厉害了,什么都会。”
严筝说:“她喜欢我也没用,我对她的感情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发展成男女之情的喜欢,更不可能发展成爱。”
他能这么说,别管是不是哄她,祁姗都应该有点开心,可一想到他说不可能喜欢的人是自己崇拜的嫂子,又有点生气:“嫂子那么好,凭啥?”
严筝模棱两可地说:“她是很好,我曾经以为世界上不会有人比她对我更好。”
如果祁姗再多问一句,就会得知严筝所谓徐念对他的好,仅仅是在夏初和严穆狐朋狗友们的酒局上,帮他挡了一杯根本不是人能下咽的酒。
那些北京城里有头有脸的阔少们玩腻了骰子和陪酒姑娘,很可能包藏祸心的他就成了每次酒局的保留节目,什么人头马兑二锅头,拉菲老白干加豆汁,甚至几次过后弄了个签筒,但凡当天到场的一人抽一种原料,抽完了由最后一人汇总给他调酒。
十八岁的徐念跟着二哥徐朗过来玩,她不知道其中的门道,但自己抽到的榴莲,她实在无法想象人可以喝那么奇怪的东西,于是在颤颤巍巍地把榴莲加进去后迟迟没有把酒杯递给严筝。
“他喝好多了,这杯我替他喝了吧。”徐念慷慨赴义一般昂头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他想过去夺杯制止,结果被勉强喝进嘴也狠不下心咽的徐念喷了一头一脸。
“对不起对不起,太难喝了,我没忍住。”徐念赶紧扯纸巾给他擦,“你是叫严筝吗?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头发都湿了,快擦擦,该感冒了。”
严筝从出生开始,就被亲生母亲当做稳固地位和斗父亲前妻儿子的工具,父亲不怎么回家,眼里根本看不见他这个人,生意失败欠下大笔债务直接一走了之,把十六岁的他留给了虎视眈眈的债主们挡枪。
夏初对他伸出过手,在他无家可归的时候给他一处容身之所,对他说看你哥那个熊样,一时半会儿也不太可能认你,你不是觉得你和他眼睛最像吗?你看咱俩眼睛是不是也挺像,你要是迫切地缺哥哥爱,不如先认我做哥。我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公正公平,你拿我当亲哥,我肯定拿你当表弟,有机会我让你哥也认你当表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