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
他认得。
“周老板还识得红薯呢?”
阮萝坐在他腿上,周之南揽着她,“你休同我阴阳怪气的,便是没吃过,在书上也见过。”
红薯洗的干干净净,且一层皮被煮的薄嫩,周之南忍着烫掰了一块下来,喂到阮萝嘴边。
却被她偏头躲开,“你自己吃。”
他也不气,自己扔进嘴里,提供品尝后的感受,“还不错,味道刚好。”
却见阮萝在那仔细地撕那层皮,周之南为她破天荒的“淑女做派”发笑。
“我的萝儿如今长大了,做派都变了。我是见着红薯洗的干净且煮的烂,便没剥皮。”
不是的。阮萝摇头,终于撕干净一块红薯皮,小口小口的吃起来。
“周之南,你若是吃过沾着泥的烤红薯,如今也定会去皮的。”
记不清是哪一年,也是如今这般的冬天。冬日里自是比别的季节难熬,何况北平的冬是大片大片的猛风打人身上,寒是直白冽人的。化雪的时候比下雪难熬,一冬天下来不知长多少冻疮。她十几岁的年纪,正要长身体,但家里要生弟弟,吃食都给孕妇。阮萝嘛,饿不死就行,少吃几顿没关系的。她带贫民窟的玩伴去偷独户院落仓库一角的红薯,被身后追过来的棍子不知道打了多少下,身上青紫了多少也无暇顾及。
她饿。
几个小孩捡了枯树枝生了火,红薯在雪堆里滚了滚算是洗过,扔到火堆里烤。红薯皮薄,火堆又控制不了火候,只能烤一会就扒拉出来。管它里面瓤子是不是还硬生生的,塞进嘴里就吃。
那时候阮萝心里就想,泥土真难吃,她满嘴都是泥土味,涩而苦。但又能尝到表皮和中心之间那一段熟了的红薯香,她又想,红薯真好吃啊!
直到在上海过了第一个冬天,她才知道,有钱人的冬天是会觉得热的。还有就是,上海的冬天不会下雪。
周之南紧了紧怀中走神的人儿,他没什么心思吃红薯,尝过一口就够了。蹭在她后肩,“萝儿在想甚?”
“想到以前的苦日子了。这时候北平定是漫天巴掌大的雪花,一个冬天不知道砸死几个人。我弟弟如今应该也会走路了,不知道他会不会死。”
她语调平平,听的周之南只觉得空灵灵的。但他疼阮萝,就只一个阮萝而已。阮方友等人若是现在他面前,他会厌烦到想杀人。
“雪花还有巴掌大的?”周之南打趣,试图改变氛围。他在英国时而也会遇到下雪,但都是小雪花簌簌地落。
“可能是我那时太小了,只觉得雪花那般的大,砸的我也疼。”
他搂紧了些怀里的人,红薯已经变成温凉,他惯是不畏寒的,书房里没有取暖的壁炉。盘子被推到一边,周之南想抱她回卧室,或是在客厅,有壁炉便好。他甚至想,要不在书房也安一个,她最爱抱着世俗话本子躺在他书房沙发上痴痴地看。
电话声打断两人各自的沉思,周之南接起来。因阮萝仍在他怀里,两人搂的亲近,她清晰的听到那头陆汉声镇定平静的声音。
“以瑟割腕自尽了。”
“哥,我畅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