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载有余。
去年我曾路过苏州,本想在那呆上月旬,趁机欣赏下苏州的美景及美人,未料杂事繁多,也只能打尖住上一晚,第二日便匆匆赶路离开。
睿哥怪异问:表哥,这三年你到底在干什么?又去过哪里?
邓勋平端起手中的酒盅,一饮而尽,淡笑道:因我有一身好武艺,便跟着行商的车队走南闯北,神色一顿,怅然道:我看过长河落日的边疆,看过大漠孤烟的沙漠,看过一马平川的平原,看过小桥流水的江南,总之出去见过世面后,方觉得这京中与我而言如井底之蛙,只能仰望天上的月亮,却在看不见其他。
表哥,你去了那么多地方,其中可曾遇到凶险之事。
邓勋平含笑道:凶险算得了什么?今儿姑父还曾说,哪个将士的后背没流过血留过疤,于我而言,哪个镖师的后背没流过血留过疤,那是我护卫车队,护卫众人,御贼杀寇的荣耀。
睿哥神色怔了怔:表哥
翊哥又为其斟了一杯酒,敛了敛脸上的神色,郑重道:适才小弟待表哥略有轻慢之心,还妄你不要怪罪。说着端起手中的酒盅,一饮而尽。
邓勋平大笑一声,抬手一干而尽:无妨,无妨。
宋天华怀抱着娇滴滴的美人,与她花前月下,眸光瞥见其余三人,见他们自顾喝上酒却不唤他,涨红着脸恼怒道:你们莫不是把我忘了,要喝酒,自然由我相陪。端起手中的酒盅,大笑道:来,咱们今朝有酒今朝醉不待三人回答,自顾喝光手中的酒。
莺歌咯咯发笑:宋公子,好酒量,奴家为你们斟酒。
宋天华晃着脑袋,昏昏沉沉道:好,极好。
莺歌拾起一酒盅,坐在他怀中,对着他的嘴轻轻倒进去,柔声道:是不是这么喝才有滋味?
呵呵焉何不是?甜,甜到爷的心坎里。
还是宋公子最懂奴家的心。莺歌说完,眼神似有似无的打量翊哥,只见他波澜不惊的坐在一旁,淡淡盯着手中杯,杯酒中。
睿哥生怕翊哥初来乍到,受不住美人恩,自此走上荒唐路,忙看向莺歌,低笑道:不知莺歌姑娘,芳龄多少,哪里人氏。
莺歌噗呲笑出声,咯咯道:这位少爷说话好生有趣,似咱们这样倚门卖笑的青楼妓子,要么家里穷的开不了锅被卖进来,要么被人牙子拐卖到这里,至于奴家到底哪里人氏,日子久了,奴家都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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