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这时候,越朝歌一生气,越萧就该让步了,然而他今天不知为何,懒懒勾唇一笑:“嗯,那就晚点乏。大姐姐。”
他刻意叫了这个称呼。
两军交锋,越朝歌落了下乘。
她攥紧粉拳,扬手猛力把禅铃扔了出来。
“还给你!”
越萧扬手稳稳握住,摊开手心,铜色的禅铃卧于掌纹之上。抬眼,越朝歌气得满脸通红,脸颊轻鼓。
“收拾一下,去旧都长安。”
越萧声无波澜。
越朝歌呼吸一顿,“不是说去津门吗?”
越萧道:“昨夜说的,改道长安。”
越朝歌想起来了。
那时念恩来报,她缩在越萧怀里,耳边尽是越萧平稳有力的心跳,她触手所及,皆是线条流畅的肌肉纹理,心猿意马,难以收缰。加之那时对即将发生的事情心生忐忑,满心满脑都是空白的,又怎么会专心听念恩说的话,隐约能听见几句,便是她多通一窍了。
越朝歌点点头,道:“阿信也不知到长安了没?”
越萧的声音顿时危险起来:“你很关心他?”
越朝歌道:“自然。”
修补血玉的所有工具和材料,都在梁信身上。临出发前那夜,她与梁信尝试了许久,终于配出血玉里面血丝的颜色,只可惜她饮了酒,有些迷瞪,起身的时候把一桌材料弄翻了,好在已经把配色方案誊抄下来。
那些个工具和材料,当中许多都是骊京才有得卖,越朝歌临出发前叮嘱了梁信,让他帮忙采买。梁信问如何给她,当时越朝歌想,她同越萧出去玩一圈后,应该会回到她的家乡,旧都长安。故而便让梁信托人寄到那边的宅子里去,顺道说起骊京将乱之事,让梁信早做打算。
未想,梁信的打算是把梁家举家牵到长安。
长安是个好去处,是越朝歌生长的地方。
前朝宫廷断壁残垣,一小部分已经翻修成了新朝的行宫,绝大部分蛛网横结,早已看不出往日繁华。可越朝歌就是喜欢那个地方,那个地方让她有安全感,像是回到父皇母后的庇护范围,她不用想着如何制衡如何自保,随心所欲便有人会爱她。
那是个温暖的地方。
梁信想去,越朝歌没拦。
意外地,越朝歌说完“自然”两个字后,越萧便没了声音,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在香山寺的斋堂用过午膳,越朝歌戴上帷帽,说要下山散散步,途中借口追兔子,拉着越萧的手隐没在枫叶林里,把侍女和护卫甩在身后。脱离他们的视线范围以后,越萧揽起越朝歌的腰肢,踏着枫叶用轻功飞下了山。
五组一模一样的车马陈列。
越朝歌喜欢中间的位置,选了中间的马车。
立刻有几名同她差不多身段的女子戴着帷帽,出现在其他马车边上,越萧略一点头,她们便都上了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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