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娘并未如同太后那般认为失望透顶,反而对于这些坚持法制的官员给予肯定。
薛谦再问:那么据徐修能等人犯交待,曾奉太后密诏,陷杀怀恩王及旧部十万义军,太后可有辩辞?
关于这一件大案,韦海池是真没办法否定了,徐修能交出的密诏上,可盖有她的印鉴。
又当年虽说连穆宗也曾赞同与突厥修和,彻察贺珝谋逆案,可并没有授意徐修能不需鞫问,直接授令姚潜加以屠戮,污陷的罪名,这回只能由韦海池自己承担。
但她悍然道:当初老身,哪能料到突厥会出尔反尔,为了休战,不得不妥协于突厥,虽执政有误,难道便罪该万死?
如此说来,太后承认主谋陷害怀恩王及其旧部?薛谦追问。
韦海池只能默认。
接下来便是论罪,但并不用群臣参与意见,更不需要征求韦海池的首肯,公审之后,应由皇后与政事堂官员商议决夺。
结果是因为太后享有议贵特权,可以免死。
不过,薛谦主张应效中宗时,废嫡母江氏尊位之例。
原来大周传至中宗一朝,也出过一位摄政的江太后,她既无文皇后的睿智,又无韦海池的野心,中宗非她亲出,是乃庶子即位,因即位时年方十三,江太后有三年摄政的时光。
后中宗十六/大婚,江太后便主动退居后宫,却大约习惯了摄政时期的一言九鼎,一时有些不习惯中宗不听教诲自作主张,数回打算干预朝政,都被当时的中书令崔翃顶撞阻碍,江太后恨崔翃入骨,竟悍然暗杀崔翃。
此案一度也引起朝堂之上,争论不休。
后中宗到底还是将江太后废革尊位,送遣本家,直到江氏病故,才又追封为太妃,入葬妃陵。
韦海池的罪行,可要比江氏恶劣多了,废除尊位遣归本家已经极为宽容。
只江氏当年,因外戚并未行恶,其父尚且保留国公爵位,江氏尚能享受锦衣玉食,怎比得韦太后这时的本家因姚潜、元得志等等指控,韦元平牵涉弑害穆宗一案,虽说他并无亲手行凶,不过即便是知情不报,也足够处死!
虽此案仍未审结,但韦元平必须逮拿下狱经受鞫问,且家产也被察封。
韦海池被遣归本家,只能住在外城一处庄园,她既被废除太后尊位,自然也不配再享有太后的待遇,十一娘还算宽容,将韦海池仅余那几个心腹,拨了两人照旧侍候,加上任瑶光,韦海池还不至于事事亲力亲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