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慈恩寺这场法会之后,市坊之间的沸腾更加急剧,甚至有那些热血的士子生员,写万言书,跪呈丹凤门前,呼吁公审太后,若证实其弑君等等恶行,理应依律处刑。
新法实施以来,君臣之忠先于父子之孝的理念,其实已经深入人心,更不说韦太后的种种恶行,的确该当千夫所指。
不过尽管舆论汹汹,还不足以凭此处死太后,弑君之罪虽然恶劣,但要想让太后伏法,仅凭元得志及小韦氏等的罪供,还不足够。
公审却是必须的。
且这回,是两案并审。
故而继裴郑之案后,韦海池再度被请上朝堂,这回却换成了宣政殿,不仅五品以上官员,但凡任职朝中,以及宗室王公贵族,甚至包括了国子学等生员,都被特例允许听审。
韦海池当然明白认罪只有死路一条,不似上回自认罪行的惺惺作态,这回她矢口否认:元得志之证供,乃陷谤,至于韦莲池,无非是听信奸徒毁谤,才捏造罪名强加于我。
这回负责主审者,依然还是薛谦:姚潜也已供认,公羊余确乃听令于太后,难道太后要否认曾令公羊余提供附肠之毒?
什么附肠之毒,老身一无所知。
公羊余作证道:姚潜及谢饶平,先后向罪人索要附肠等等剧毒,罪人虽不知竟是为了弑君,不过事后听闻穆宗帝症状,也曾怀疑过是乃罪人提供独门奇毒造成,虽穆宗崩逝多年,验证却也并非没有办法,只不过需要开棺验尸,穆宗先君若中附肠之毒,此时必定已经造成腹积毒液,遗骨溃烂。
穆宗当年毒发暴毙,除非经仵作剖腹,否则普通医官无法判断原来是中毒而亡,但穆宗是天子,医官既已断定乃患急腹症不治,又哪有人胆敢提出剖腹验肠?但毒杀便是毒杀,且如此霸道之毒,经过数载,当然会在遗骸上显现出来,然而就算普通人死亡,开棺验尸都会引起物议,更不要说一国之君。
韦海池是否有罪,竟被朝臣们暂且抛在一旁,公审现场,顿时爆发了应不应当开棺验尸的争执。
反对派的主张乃是:开棺对君主极大不敬,打扰先君亡灵,不合礼法。
赞同派的主张却为:事涉弑君大罪,若不加责究,难道就对得住先君亡灵,依合礼法了?
赞同派渐渐占据上风,忽而又闻韦海池冷笑道:就算穆宗确然是被毒害,也乃元得志、姚潜勾结公羊余行下罪恶,有何凭证证明乃老身指使?
这自然是没有凭证的,行为极恶罪行,韦海池可没有那么愚蠢会写密诏。
而对于一国太后,谁也不敢提议可用刑讯逼供。
陶葆仪向储君及皇后主张:微臣认为,虽有众多罪供,但并无实据证实太后确为主使,此案尚且难以定案。
这话获得了新任大理寺卿等等司法官员的附议与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