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将韦元平驳得哑口无言,十一娘又道:兴讼?谁说改革法制便一定鼓励讼争?然如今情形,因贪官污吏横行,导致民不聊生,枉死无数,难道还要劝解子民息讼,忍气吞声,而不能检举恶吏?这天下,究竟是圣上之天下,还是贪霸之天下?如韦相国,口口声声尊卑贵贱,不能有违,那么本宫问你,你有何资格居于尊贵,受此殊荣?你为臣,不思报国,为官,不思恤民,你不以德行收获恭敬,自诩出身,便以为能够横行无忌?天子与储君,尚还忧虑德行不足,难以赢获民意,你且倒好,以作威作福为荣?
又问主张子能逆父,臣必逆君那人:贺侍郎所谏,禁绝父祖殴杀子孙,怎能与鼓励子孙逆父相提并论?天下子民,若忠君守法,自然当得君国庇护,若其父祖违法行恶,子孙不从,便遭殴杀,那么一家之长,岂不凌驾国法、帝君之上?又如圣上,尊太后为嫡母,难道军国大政,因为孝道所限,也必须先获太后首肯?否则,便是不孝,便该被嫡母殴杀,且受千夫所指,子民不容?那么,龙椅之上,又何必有天子独坐,未免耽延,不如众卿,直接恭迎太后执政。
这话说得也不可谓不跋扈了,但让诸多臣公,竟无言以对。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足证君帝方为首纲,君立国法,臣子岂能不遵,而以礼孝开脱?子当然必须敬孝,可也必须奉行律法为先,故,本宫赞成贺侍郎谏言,除非官府审判,任何人都不能杀伤他人,主不能杀奴,父也不能杀子!本宫不妨再施譬喻,若父乃布衣,子却为法吏,难道明知父犯杀人之罪,也当视而不见?若还有臣公心存异议,就本宫今日之言,所拟这道命题,不妨先上疏辩论,究竟是以忠君为先,还是尽孝为大!
第1348章 掀清算
法制改革是贺烨的决策,并不是十一娘为了复仇突发其想的手段,故而陆离当年在世之时,其实就已经集合一帮志同道合之士,就如何变革拟定了详细章程,这个时候,其实只需正式推行实施。
又太后党当然负隅顽抗,冯继峥在利益与声名两全之间犹豫不决,反驳起来便难免瞻前顾后底气不足,十一娘与贺烨的班底再加上正统系的鼎力支持, 他们引经据典措辞坚决,几回议商,将反对派批得体无完肤,可谓扫清障碍占据上风。
一方面是因迟儿这个太子意志坚决,且主张并非只是因为听从皇后,正统派眼见太子虽说稚弱,但措辞亦能符合社稷大道,并不类同当年穆宗帝,毫无主见由人任意操控,这让诸位臣公大觉庆幸。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新法确能减少冤狱,有利于百姓得获安居乐业,改革之后,就算奸歹一时不能彻底清除,可经过完善的法律制度也足以限制贪宦仗势欺民、陷杀无辜,这符合所有忠臣贤良的政治目标,他们素来恨鄙奸歹治理州县,作威作福行恶多端,连累满朝官员都被百姓误解为官盗,且这些奸歹非但不会受到任何惩责,还能通过攀附权臣,阿谀媚上扶摇直上,坐享高官厚禄耀武扬威。
连官员都难获朝廷公允对待,何况于平民百姓?
陆离为首拟定的新法,其实并不是将现行律条一一否定,而在于完善司法过程中的漏洞。
如将逮捕、审讯、判决之权分化,今后尉司等机构只负责缉捕,却无权审决,负责审讯的是推司、狱司,负责判决的称法司,三司职能分化,还不能完全杜绝勾结一气陷害无辜,那么在审判上就必须加以更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