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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闲情(2 / 2)

这个时代的人对吉凶祸福、命相运数之说深信不疑,觉罗氏先享娘家尊荣、后得丈夫庇佑,经历大起大落仍能安享富贵,这样的运气叫整个京城贵族圈子里的女人都钦羡不已,凡有婚嫁之事,时常请她去给自家女儿梳头送嫁。

“得。看来额娘一时半会是回不来了,且等晚上吧。要不要到校场打靶解闷?”书致对哥哥说。

“也好,许久不碰弓箭,武艺都生疏了。既然要参加秋狩,还得多加练习才好。”成德欣然应允。兄弟俩回房换了身短打猎衣,取了长弓,负了箭筒,一同到山脚下的靶场。

纳兰成德弯弓搭箭,站定瞄准,比划了许久方才射出一箭,正中五十步开外的草靶。

书致看了一眼命中的位置,不用数就知道是六环与七环之间:“还不错嘛。”

成德摇头笑道:“我不长于此道,在你面前,更是班门弄斧而已。”

“班门弄斧也有弄得好看和弄得难看之分,你这一箭拿到猎场上去,也不算丢脸了。”

“承你吉言。”成德又射了几箭,都在五环与八环之间。他许久不练武,臂力不足、引弓也显得慢吞吞的,的确是生疏了。但好在性子沉稳,一招一式都严格按照谙达教的步骤来,不似这个年纪的孩子浮躁好动,因此成绩倒还差强人意。

“怎么不见你动手?”成德练了半日,却见弟弟只是坐在一旁抚摸着他心爱的一把衫木反曲弓,不由笑道,“素日听人说你射箭如何如何厉害,我今天倒要见识见识。”

“那可不行,这里一没有活物做靶,二不能马上开弓,只是平地站姿射箭,怎么能叫你知道我的厉害?”书致故意卖关子,逗孩子玩笑道,“等到了猎场上,有你见识的时候!”

成德不爽地暗哼了一声,可是在弓马之事上又实在比不过弟弟,只好恨恨搭箭引弓,对着那草靶撒气。

书致斜靠在一旁的游廊立柱上,双手枕头,悠闲地看着小孩练习。

在现代的时候,他平均每天要接诊四十多个病人或者做三台手术,同时还身兼教学工作,自己做研究的同时还要给七八个学生答疑。每天都过得充实、紧张而刺激。

没想到一朝穿越,手里只就剩下了他哥这么一个病人。刚来的那两年,书致每天吃了睡睡了吃,闲得几乎发疯。

好在此时满人尚武,贵族们经常呼朋引伴开party,宴会中常以搏击、摔跤、射箭取乐。小孩子习武也不需要等到特定的年龄、请了师父来教,而是模仿父兄的模样,像幼兽一样滚作一团互相扭打,打着打着就会武术了。

书致从三岁的时候在赫舍里府上,被明珠拉着胳膊射出人生中的第一枝箭开始,就爱上了这种古老的运动。

跟现代追求火力标准可控的热武器不同,射箭这种古老的技艺讲究的是将人体自身力量与弓箭融为一体,每一次拉弓、每一次发力都有截然不同的体验。弓箭离弦的那道影子,承载着人类祖先对超越人体之外的力量的渴望,有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浪漫感。

而这把紫衫缠筋羚角反曲弓,是去年兄弟俩过十三岁生日的时候,觉罗氏送给他的礼物。

跟入关以后贵族们为了彰显身份特意打造的那些镶金嵌玉、华而不实还死沉的“妖艳贱货”不同,这把弓以上等紫衫木制成,弓臂用牛筋裹紧,两头镶嵌羚羊角,古朴大气、坚韧轻巧,一看便知是真正的杀敌利器。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弓身正中握把的位置有一片难看的刮痕——据觉罗氏说,这弓原本是某位明朝大将的爱物,后来被英亲王阿济格在战场上所得,赠与女儿觉罗氏。只是她拿到手的时候,弓上刻的字就已经被阿济格下令抹去,所刻内容也就不得而知了。

书致一看这把弓就钟爱异常,日日都带在身边。这具身体似乎也继承了先祖们马上征战的天赋,学起骑马射箭来,动作圆融自如,姿势随心自然,容易得好像这种能力原本就隐藏在他的血脉中,现在只是把它调用出来一般。

“我觉得这把弓一看就非常霸道。”纳兰成德不喜刀兵,但也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那坚硬如铁的硬木弓胎,“牛筋缠身、羚角做面,没有任何无用的装饰,每一寸材料都是为了放大主人的力量而存在的。”

“想来那位明朝的大将一定是位英雄,他将他的座右铭——多半是‘驱逐外虏’、‘卫我河山’之类的话——刻在随身的兵器上,以此警醒自己、激励属下。只可惜天时不利、人和不佑,最终黯然败走麦城、饮恨乌江。最后外祖父从他的尸身旁边取走了这把弓,以此纪念一位可敬的对手。”纳兰成德一脸向往地编着故事。

??你看到的就只有一把弓而已,哪来这么多前因后果?

这就是你们搞文学的人的脑洞吗?

这么一脸向往地说起前明敌将真的好吗?

书致槽多无口,无语地看着哥哥:“醒醒!你就是‘外虏’啊!”

“那又如何?”成德负手笑道,“自始皇以降,世间从来没有万岁的君王,也没有百世的朝廷。盛极必衰、合久必分,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律。所以败者不必耿耿于怀,胜者也不必沾沾自喜。”

“说得轻巧,”当了三十年汉人的书致抱臂哼道,“换了你是袁崇焕,看你还能不能如此洒脱!”

弟弟总是在涉及汉人利益的问题上表现出激愤的观点,成德微微一笑,无意跟他争论,只是抚摸着弓身上那片刮痕说:“不管它的前主人是什么身份、有什么故事,总归现在这是你的东西了,这么光秃秃的总是不好看,不如你给这弓起个名字,我略通篆刻,可以帮你把刮痕磨平,重新刻几个字上去。”

“弓还要什么名字,能射箭不就行了?”

“当然要。我看阿玛常用的那把我们家祖传的猎弓上面就刻有‘nosiki ’这句满语,夸耀自己是渔猎能手的意思。虽然不算太雅,但总归是个纪念,后人看来也能莞尔一笑。”

“哦,那我看这把弓通体乌黑,材质通透,柔韧坚固,扣之有金玉之声,不如就叫它.......”书致拖长了声音,故作犹豫状。

纳兰成德果然上当,聪明的小脑瓜子迅速开转,很快就兴致勃勃地建议道:“我觉得‘沁墨’二字倒是可以形容这把弓乌黑通透的材质,只是显得文弱绵软了一些;不如‘乌号’二字,既是循古,又让人想起日落时分草原上归猎的号角声。可惜玄字不能用,否则叫‘通玄’也是极好的,《庄子·秋水》有云‘始於玄冥,反於大通’。你想叫它什么?”

“嗯,就叫黑弓好了。”

成德瞬间石化,一脸震惊地看着弟弟,许久不能言语,半晌握拳怒道:“这是我刻过最无聊、最难听的名字!”

书致挽着长弓,大笑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