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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家宴(1 / 2)

却说书致闲来无事,在家逗孩子,一直把成德逗得怒上眉梢才大发慈悲地笑道:“好啦好啦,黑弓是太随意了一点,这把弓就叫‘砭镰’好了。”

“砭镰”是世界上最早的手术刀,距今3400多年。就算以此纪念他曾经投入半生的事业吧。

“边莲?是哪两个字?出自哪里,有什么典故吗?”

“针砭时弊的砭,镰刀的镰。”书致用手指在石桌上比划道,“出自我脑中,典故就是今时今日此刻,我突然想给我的弓起这么个名字。”

“好吧,虽然用砭石和镰刀来命名一把弓有些奇怪,不过倒还朗朗上口。弓我拿走了,三日便能得。”成德心满意足地起身回屋了。

兄弟俩闹了一个下午,连歇晌的时辰也错过了。成德一回到屋里便觉得困乏,书致换个衣裳的功夫就见他裹着被子睡着了。他过去给孩子盖好被子,便做自己的事去了。

一觉睡到亥时,忽然朦朦胧胧听见外面有些脚步声,成德恍然惊醒,唤来尚婆子一问,才知道老爷夫人回来了,正房那边让传些宵夜过去。

成德登时睡意全无,取来一盏明瓦油灯,把弟弟从床上摇起来,拖去正房请安。

明珠如今也才三十出头,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上了一天的班仍是龙马精神,不见丝毫疲态。兄弟俩进门的时候,他正穿着一身官服,在正房的紫檀大圆桌前,两腿岔开而坐,呼啦呼啦地吃着一碗牛骨汤面。

觉罗氏仍是满头的珠翠,只脱了出门的衣裳、换了一身耦合色常服,手持一把销金团扇,坐在明珠身边,一面为他打扇,一面劝丈夫道:“老爷慢些吃吧,菜还没上呢。”

“叫他们不必上了,那些汉人厨子做的古怪菜式,还不如我这一碗面好吃。”明珠捧着面碗,继续大嚼大咽。

觉罗氏只好由得他去了,转而兴致勃勃地说起白天的见闻,无非是男方家的酒席开了多少桌、女方家的陪嫁有多少担之类的话。

半晌她又赞道:“德塞娶的这个媳妇真是花容月貌,穿着大红的喜服站在众人面前,赛过当年的董鄂妃,真是羡煞一干亲友。唉,要是冬哥是个姑娘就好了,将来出嫁的时候我还不把她们都羡慕死!”

明珠白了妻子一眼:“你那是只见贼吃肉没见贼挨打——简亲王福晋生得再好,一朝出阁就成了别人家的人,她额娘背地里指不定哭成什么样子呢!你有两个儿子,将来捡漂亮的往家里娶不就行了?非得生个往外嫁的才有面子?”

一番话说得觉罗氏也笑了起来。

侍女通报一声,打起帘子。兄弟二人进去行礼,成德笑问:“额娘,为什么不是弟弟变成姑娘?”

“弟弟长得太像男孩子,他变成姑娘,额娘就该头疼了。”觉罗氏笑着将他搂入怀里,摩挲着脸颈问他今儿还咳嗽吗、新来的任太医的药吃着比以往朱太医的如何等话。

书致不禁同情地看着哥哥被额娘蹭了一脸的脂粉香膏。

明珠也拍了拍身边的凳子,示意书致坐下:“今儿怎么没去上学?”

“秋狩在即,官学里放了几日假。”

“是啊,我倒忘了。”明珠恍然,笑眯眯地看着他,“前几天是不是有个黑黑胖胖的中年男人在校场上看你们射箭?”

“阿玛您怎么知道?”

明珠大笑,向妻子道:“你可知道骁骑营的副统领,就是克勤郡王府的旁支、人称齐三胖子的齐哈朗?他前儿送偶然路过官学,正巧碰见老二他们学里秋考,比试射箭。他不知道书书是我儿子,还跟教习要人,说是身边短了两员亲兵,想叫书书到骁骑营去当兵呢。”

觉罗氏忙问:“那老爷是怎么回他的?”

“自然是让他滚蛋了,我纳兰明珠的儿子,岂能做一个小小的亲兵、给他齐三胖子效鞍前马后之力?”

觉罗氏道:“话是这样说没错,但老爷也要说得和缓些,别平白得罪了他。”

“我哪里说了什么?他一听书书是我儿子,自己也不好意思起来,连说是开玩笑的,还要请我喝酒赔罪呢。”

见两个儿子都一脸茫然,明珠又解释道:“我满族男儿出仕,以‘御前侍卫’一职为上,其次是六部的笔帖式,再次才是骁骑、前锋两营的官兵,最后是步军士兵。”

“御前侍卫非上三旗亲贵之家的子弟不能担任,一入职就是有品级的官员。哪怕最低的三等侍卫,也是五品的官儿,比很多在外省任上混了一辈子的人都要强!至于最高的头等侍卫,则是正三品的官员,能与六部侍郎平起平坐。”

“而笔帖式则由一般官宦之家的子弟考取,位在七、八品,但是一旦熟悉了公文,升迁速度很快,有‘满人出仕捷径’之称。”

“而骁骑、前锋、步军却是从普通旗人家庭的子弟当中挑选。其中步军是最低级的,只管些看守城门、防火缉盗、清道扫雪一类的琐事。而骁骑营是骑马作战的精锐士兵,闲时训练、战时杀敌,比步军略强一些,但仍旧只是没有品级的大头兵罢了。”

说了一大通,言下之意,就是他看不上骁骑营亲兵的差事。

清朝初年实行的是贵族政治与官僚政治相结合的特殊选拔体制——八旗子弟按出身分配工作,不在旗的“民人”则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

在八旗子弟当中,纳兰家又是妥妥的“婆罗门”。他们家的孩子想要出仕,最好还是走御前侍卫的路子,明珠本人就是从正六品蓝翎侍卫这一职位起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