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见过于屹的身手。
他们只知道,眼前的中国男人,是上头那位从西部走廊的格鲁梅蒂河捡回来的。
那时正值东非动物大迁徙,格鲁梅蒂河又常年是狮子,猎豹,花豹,斑鬣狗,鳄鱼等掠食动物饮水之地,任何人在那里都讨不得好。
被救回来的于屹一身都挂了彩,腹部是深可见骨的爪痕,泊泊献血几乎将他整个人都淹在了里面。只有那双笼在湿发下的眼睛,阴翳凶狠,像一头狼。
雇佣兵里都是狠角色,最不缺硬骨头,也最烦硬骨头。
“一个废人而已,也配用那种眼神看我。”当时说这话的人,只带了把匕首夜潜入室,笑称要将这头小狼崽子的眼睛给挖出来。
再后来,那把匕首被身子还没好利索的于屹插进了挑衅者的嘴里,利刃钻进去搅和一番,挑着血舌丢进了雇佣兵的院子里。
拎着把沙哑的嗓子:“谁要来,便光明正大的来。”
…
上头那位偶尔也会来看货,听人说了此事,反而笑得满脸愉悦:“这小子…我遇到他那会儿,正巧有一群斑鬣狗围着打算攻他后路…”
非洲二哥什么德行大家都清楚,跟捡了于屹的笑话听一般乐了许久——
“于屹他,徒手掐断了其中一只鬣狗的脖子。”
这得是什么样恐怖的存在?
而现在,本该芙蓉帐暖享受春宵的男人一手扣动扳机,将三人全部堵在楼道里,嘴角扬起危险的弧度:“很好听?”
“我有没有说过,我的东西,别妄想觊觎。”
说过又怎么样呢?
有枪的又不止他一个。
缩着右边墙根角落里的那一个,也是先前最先眼馋沉枝的男人,发狠骂了句脏话,握着枪的右手贴着墙斜刺出,食指扣下扳机。
比他更快的,是于屹的动作。
他甚至不需要偏头多看一眼,子弹准确无误地拦截了那只不安分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