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扶额,啊,我要说什么来着?
啊对了。
“咳,大人说,”他口中的大人就是谢钰,“你们去车马行问话的时候,如果确认陈思当日确实曾租赁车驾,顺便问下她出城前穿的什么衣服,回来的时候穿的又是什么衣服。”
马冰一怔,顿觉如醍醐灌顶。
是啊!
自己竟然忽视了这一点!
纵然他们确认陈思看戏途中确实偷偷租赁车马出城,甚至当日确实去过锦泽,更甚至私会陈思,可那又如何?
她完全可以狡辩说只是去玩,对案件一无所知啊!
因为谁也没有证据证明她是去杀人的!
我在城里玩腻了,溜出去玩也犯法吗?
你们都去得,我凭什么去不得?
也就是说,陈思心虚不打自招还好,但凡她要狡辩,开封府还真就没什么法子!
证据不够!
而马冰等人之前曾在画舫内找到喷溅血迹,当时不就推测凶手的衣服一定被弄脏了吗?对方肯定不可能大咧咧穿着血衣回城,必然要换的。
而既然是一时激愤杀人,凶手来时肯定没有准备额外的替换衣物,如此一来……
这就是证据!
听了马冰的解释,元培一拍巴掌,“妙啊,真不愧是大人。”
马冰:“那问过那些丫头了吗?”
如果真的换过衣服,那些丫头应该是第一个知道的。
阿德点头,“问过了,说是没换。大人说若凶手是陈思,当日杀人虽在意料之外,但锦泽一行必然策划良久,为掩人耳目,想必她不会穿自己的衣服出门。”
谢钰的推断是这样的:
当日陈思趁丫头们昏睡时偷偷溜出戏园,先去成衣坊买了套衣服换上,然后再去租赁车马,这样就算有人匆匆一瞥,也不会被认出。
不料事发突然,她买的成衣被血弄脏,就只能在城外换回自己原来的衣服。
也就是说,她很可能租车马时穿买的成衣,回来还的时候却是去看戏的衣服。
但这一切都还只是谢钰的推测,需要建立在凶手确实是陈思的基础上。
“大人都这么说了,那凶手应该就是陈思。”元培肯定道。
他对谢钰从来都有种近乎盲目的信任。
马冰沉吟片刻,“如果是这样的话,找到血衣就是重中之重了。”
杀人是意料之外的事,当时陈思必然极度慌张,不然也不至于把自己吓病了。
那么在那样慌张的情况下,她会如何处理血衣?
而处理衣物的常见方法左不过那么几个:
烧毁,丢弃。
但她原本没想杀人灭迹,富家太太出门时身上也不可能有火折子这种玩意儿,血衣应该没被烧毁。
那就是丢弃。
丢到水里?
不妥。
锦泽一带的水系相连,且游人众多,若真那么干了,说不定没等陈思逃回城中就被人发现,简直跟对着人群大喊“快来看啊,这里出了命案”没什么分别。
那么剩下的唯一可能就是……掩埋!
“是了!”马冰一拍巴掌,懊恼道,“之前我给陈思拿脉的时候就发现她几根手指的指尖有伤口,当时还奇怪呢,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太太怎么会有那样的伤痕。”
要埋东西,身边又没有合适的工具,情急之下那就只能用手了啊!
可是自己那会儿没想那么多,这个疑惑只略在心里绕了下,就迅速被脉象的异常盖过了。
元培大咧咧安慰道:“你又不是专门做这个的,一时半刻想不到很正常嘛!”
要是谁都跟大人似的心细如发,见一想十,岂不是人人都能来跟他们抢饭吃?
马冰一想也是,马上又干劲十足起来。
赶紧的,赶紧的!
赶紧确定陈思当日换过衣服出城,然后去找血衣!
锦泽一带地域甚广,想埋一件女装易如反掌,但轮到他们找时,难如海底捞针,想尽快破案,必然要出动大量人手。
就像谢钰说的,如果没有切实的证据一步步推进,涂爻也不可能批条子允许这样大规模的行动。
犯案,破案,虽为对立,却惊人的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