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点水般,一触即分。
司牧凤眼睁开,看着谭柚近在咫尺的脸,看她眼皮轻阖,看她藏在眼底的温柔爱意,感受她唇瓣的柔软,跟藏着情欲的炙热呼吸。
司牧胸口心脏今天像是格外柔软,好似轻轻一戳就能泛起一股酸软情绪,让他鼻头发酸,红了眼眶。
阿柚,娘好疼我。回墨院的路上,司牧跟谭柚十指相扣,走得缓慢。
司牧说,以前从来没人告诉过我,饭可以跟菜绊在一起吃。
你知道太君后吧,他出身程家,以前母皇在世时,程家还未这般无用没落,所以他身上还留有大家闺秀的做派。
我小时候,一口能吃完多少菜就要夹多少菜,不能把剩菜放进碗里。因为吃饭时菜若是沾了米,便会被他认为吃没吃相,不文雅不好看。
所以那时候的司牧活得规规矩矩板板正正,举手投足都要成为全天下小公子的典范,就连呼吸时胸口幅度起伏的大小都有人盯着。
不能说累,毕竟每日都是如此,他早就习惯了。
但后来重新肆意妄为一次,司牧才发现人生也许可以更鲜活一些。
今天跟谭母一起拌饭,司牧觉得这才是吃饭,是为了享受美食而动筷子,而非为了单纯饱腹活着才张口进食。
谭家书香门第,谭老太傅更是三朝元老,教过先皇教过他跟司芸。
可饭桌上老太太就乐呵呵地看着她们把饭吃出花样,好像只要不浪费,别说拌着吃,就是拿馒头将碟子上的菜汁擦着吃,她都不会多说半句。
在谭家,吃饭,就只是为了单纯的吃。
可能这便是谭府的家风,严谨却不失活泼,如此才能教出谭母这种性子,才有谭橙跟谭柚这般出色又不死板的两姐妹。
谭柚虽说不爱在人前亲热,可每一次他扑过去的时候,她总是站在那儿接住他。
她不习惯这样的举动,却不会呵斥他,甚至无声包容他,袒护他。
司牧握紧谭柚的手指,想这些小事的时候,就跟在河边捡贝壳一样,无论大大小小都捡起来抱在怀里珍藏,因为这些是他不曾拥有过的。
谭柚心头微动,侧眸看他,无声询问。
她能感觉到司牧今天情绪一直有波动,只是想不到原因。
司牧小声凑过来说,给你摸摸我小肚子。
他嘿嘿笑,软软的。
谭柚喉头一紧,握着司牧的手不由收拢。
两人回房洗漱完,司牧趿拉着鞋从净室出来,见谭柚对着烛台手握书卷坐在床边看书,不由一愣。
他哒哒哒走到谭柚面前,用身体凭借自己的实力,扭屁股把她手里的书挤开,表示:
别看书,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