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最喜欢的诗人所作。
“嘿,酷小孩。”
在裴多菲的诗句之下,裹着披肩的沈玉汝早有预料一般,正歪着脑袋倚在门框边,向远方的归来客与他的友人微微举杯。
“回来了?”她问。
就站在那盏离女人几步远的灯下,沈苫弯起唇角,暌违已久地向她点点头,完全出自肌肉记忆地说出了从前他每次放学归家后都会同沈玉汝说的第一句话:“很想你,外婆。”
第13章 Ch13 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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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这条街上的大多数店家一样,沈家一共有三层。
一层作为售琴的店面与沈玉汝的工作间,二层有两间卧室和一间书房,三层的阁楼曾经用来堆放杂物,一个男人住进来之后将它改造成了一间花房,他走之后,女主人过于惫懒,于养花一事更是一窍不通,渐渐地,花房又变回了杂物间。
除了门匾上裴多菲的诗句末尾刻了几个《长亭外》的音符之外,沈玉汝的店面朴素,走进后,比起定制乐器的地方,倒更像是寻常人家的客厅。女主人的品味上佳,便是当年苦于窘迫从二手市场上淘来的老家具,在时间的沉淀下也逐渐显现出其独有的穿越光阴的温醇雅致与故事感。
屋内采光极好,据卖房中介当时不负责任的夸介,这间屋子是这条街上采光最好的一间。一天中从太阳初升开始,阳光便会在房间里的各个角落依次留下自己的影踪——清晨从窗外带着窗框的影子来到沙发,中午腾挪至毛绒绒散落靠枕的地毯,午后近黄昏时又来到摇摇晃晃的藤编躺椅上。
从前家里有小孩也有男人的时候,Edwin曾送给沈嘉映一块有GPS精准定位的手表,而若将男孩一天之中从睡醒之后在屋内游荡、四处寻觅下一个梦游地,到伴着夕阳走出门外伸懒腰晒太阳的行踪进行可视化表达,便能惊奇发现,他这一整日的踪迹与阳光的造访轨迹几近重合。
下午四点的布达佩斯依旧天光明亮,此刻阳光刚刚走到拐角楼梯处,那里有张铺了碎花棉布的小方桌,上面摆着几只相框。其中一只特别一些,里面装的是少年沈嘉映的单人照。
而且,是短发的沈嘉映哦。
长发的沈苫在上楼之前把那只相框扣到了桌面上。
这栋房子沈玉汝在二十多岁时怀着身孕搬了进来,四十八年过去,翻新修缮过两次,家具物件增增减减,有很多早已结束了自己的使用寿命,而木制的楼梯也不可避免地开始在上下楼时吱呀作响——比沈苫上大学离家时要响得多。
在踩上第一级楼梯时,错愕一般,他的脚步顿了一下,但也只是短短一瞬,沈苫便又重新调整好状态,一步一步地踩着梯阶迈了上去。
屋子里另外的两个人心善,假装没有看见他扶上栏杆的小心翼翼,只在听见二楼的一声猫叫和沈苫破防的惊呼之时,沈玉汝才半回过头,对着那从楼上探下来的炯炯目光解释了一嘴:“你上学时常喂的那只野猫,离开这里之前把它的孩子丢到我们家门口了。”
“真是流氓行径。”
沈苫配合地谴责了一句,趴在栏杆上的身影紧接着消失。从猫之后的吱哇乱叫大约判断得出,这人玩猫玩得简直喜不自胜。
“他喜欢猫?”秦峥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
虽说他们两人从前的确没有太多与猫一起相处的场合,但在店铺、街上偶遇猫咪时,沈苫好像也很少会表达出对这种生物的另眼相看。
沈玉汝“嗯”了一声,目光牢牢盯着自己手下操纵剪刀的动作,一丝不苟地抽空解释道:“一般情况下只看不摸。我懒得养其他活物,敷衍他我有哮喘,沈嘉映便也从没抱回来过。”
哮喘不是假的,但也没那么严重,只要注意饮食,随身携带特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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