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微微侧头:“怎么了?”
阿水看着她背后交错复杂的伤疤和新的血痕, 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明溪费力地转过头,看了眼背后的新伤旧伤, 不在意地摇头:“没有大碍,上药吧。”
要是换成以前的她,她绝对受不了身上会有这么多疤痕。
但对陈宛平来说,所有疤痕都是她英勇的象征。
这也是明溪为什么没有用冰肌玉骨的原因。
冰肌玉骨能将她的肌肤修复如初, 甚至比新生的婴孩还要细腻白皙。不过, 那是属于闺阁女孩的肌肤, 不属于威风凛凛的将军。
她想,陈宛平是愿意留下这下这些勋章。
花嫂掀起帐篷:“东西我都分了。”
明溪颔首道谢:“多谢阿嫂。”
花嫂沉默地看向满身伤痕的少女,过了很久才说:“她们腾出一个帐篷,阿水她们搬去那儿住,以后你一个人住。”
西三帐的帐篷本就紧缺,有时候一顶帐篷不仅睡了十个人,十三四个都有。
明溪谢绝她的好意:“不用,我和阿水她们睡一处就够了。”
“宛平,”花嫂深吸一口气,“大家都很感谢你,也很崇拜你。”
是的,崇拜。
她们等在西三帐的栅栏前,看见少女背负重剑,牵着悍马,带着满身伤痕和血迹,风尘仆仆向她们走来。
她抬头挺胸,昂首阔步,一人便走出了千军万马的架势。
她让她们看见不一样的女子。
坚强,骄傲,洒脱。
等阿水帮她上好药,明溪穿上白色里衣:“阿嫂,帐里有香烛吗?”
“有,我去给你拿。”花嫂转身走出帐篷。
明溪看向阿水,说:“以后你还是和我住,我养你。”
收拾药瓶的阿水猛地抬头,似乎不太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她茫然地眨了眨眼。
“或者,我送你出去。”
“去哪儿?”阿水好奇地问。
“京城。”
京城对于阿水来说,是一个遥远且陌生的城池,但又是她曾经向往的梦。
小时候被阿耶卖给东家做十年的工,听一起做工的姐姐们说京城遍地是金子。
走在街上,碰到的不是衣着华贵的官家娘子,就是温润如玉的大家公子。
她多么渴望有一天,她能去京城。
好不容易捱过十年,那时她十四岁。
她欢快地收拾行囊要往京城去,不想东家不仅不放她,还说她阿耶收了银子,把她卖给他做妾。
她气急之下,给东家的脸上抓出一条血痕,然后她就被打晕过去。
再醒来时,她躺在一个昏暗的小黑屋中,身上是一个起伏不停的男人。
她被东家卖进了沙盗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