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长宁纠正他:“我二十九。”
“四舍五入不就三十了。”
“那你四舍五入就年过半百了。”
陈安骂了声操,“有你这么四舍五入的吗,我才大你两岁。”
他们相识于十一年前,季长宁高考结束后为了赚取大学学费和减轻家里的负担,第一次离家出远门打工,他与陈安分配在同一个宿舍里,陈安那时候已经在社会摸爬打滚好几年,对现实不再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惯季长宁觉得他装,说话越发尖酸刻薄,嘲讽他既要当□□又要立牌坊,季长宁气的头顶冒烟。
时间能把人身上的棱角磨光,当初两人关系那么差劲,如今居然可以心平气和地打招呼,偶尔还能聊些家常。
但季长宁现在不想跟陈安聊,他出门前跟管家承诺晚上会回家睡觉,大好春光浪费在陈安身上实在可惜,于是说:“给我开间房,来几个俊男美女陪我喝酒。”说这话时很有纨绔子弟的风范。
陈安双手抱胸,心里纳闷他是在哪里学来的,以前多纯一小孩,随便逗一逗就脸红。
呵,多半是近墨者黑,上梁不正下梁歪。
他说:“这不合适吧?”
季长宁:“哪里不合适?又不是不付钱。”
“反正就是不行。”
季长宁皱起眉头,“为什么我就不行?”
其实他很少独自过来尚景,以往都有人作伴,自然也安排好了一切,就连送酒的侍应个个都盘正条顺,作陪的人更是极品。
陈安低头扫了眼他的手,“诺,记得手上戴的什么?”
季长宁手上有只银白色的戒指,上面没有镶嵌任何宝石,看上去平平无奇,唯一特别的点在于它被主人戴在无名指上。
陈安继续说:“你是有家室的人,万一被你对象知道我吃不了兜着走。”
家室?对象?季长宁表情有些微妙,能勉强套上这些标签的人只有一个,沈逸尘。当地有名的青年企业家,传闻背景深厚,是尚景的头号的贵客,也是季长宁的大老板。
至于他跟沈逸尘的关系,跟对象差十万八千里,用情人这个词概括更合适些,还是众多情人之一,他哪里配跟这样的人物谈恋爱。
“你多虑了,他日理万机哪有空理我,你真是八婆。”季长宁快半个月没见过沈逸尘,那人说要去趟M国谈一桩大生意,连谈判都是亲自出马,重要性可见一斑,他很懂事的不去打扰他,跟他比起来自然是正经事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