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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逍?”

杜逍回过神,深吸一口气,先将吸尘器手柄挂了回去。他握紧门把,盯着门看了会儿后,带着满腔怒火,一把将门拉开。

啊,高暮原来是长这样的。

这是杜逍见到门外站着的人时,脑中的第一个反应。高暮头发沾满白灰,半边脸上两条明显的黑色指印,胡子拉碴,破衣烂衫,踩着一双左脚断了一条的人字拖,手上拎着个红蓝白格子经典色编织袋,整个就是一乞丐。而在杜逍的印象中,高暮应该是个有轻微洁癖强迫症的人,永远衣襟笔挺。他俩刚毕业同居的那段时间里,杜逍就没穿过皱衣服,连睡衣每天都板正得如同商场里挂着卖的。高暮那时还会随身带好几包湿纸巾,即使身上只沾到了一点点灰,也要浪费一张来擦掉。且因为他家挺有钱的,从小接受的是由里到外的精英教育,穿衣讲究得不像真人,夏天也必须是长裤长袖加盖住脚面的鞋子,连凉鞋都没买过一双,更别说穿着破拖鞋在外游荡了。

所以,眼前这个人在这近四年里究竟是发生了什么,竟然轻易丢掉了二十多年养成的习惯。

这事过于震惊,导致杜逍开门时准备骂人的气势消失得一干二净。

“你……”

你谁?

这话杜逍没问出口,脸是高暮的脸没错,即使脏,即使邋遢,帅哥就是帅哥,身材也没走形,仍然是他盘子里的那颗菜。

“你怎么……这个样子了?”

杜逍憋了半天,憋出了这么个问题。高暮那一直越过杜逍头顶,在有限的视野范围内观察屋内情况的眼睛,闻言下移,与杜逍对视,干脆地答道:

“家里出了点事,就变这样了。”

要说杜逍信不信,他心里大概是三七分的比例,七分划给了不信。再怎么出事,依照高暮原先那家底来说,最多也只是从有钱人变成了打工人,不至于落魄到现在这副模样。他一脸狐疑地看着对方,稍稍将门关小了些,躲在后边道:

“你怎么知道我住这儿的?”

“还好你这些年一直没换公司,我找到了你前同事,听他说你买了这里的房子,就过来了。”

“就过来了?你过来干什么,别是来借钱的吧?太不巧了,你如果真问了我前同事,也该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情况,真没有能借给你的钱。”

“你误会了,我是来送钱的。”

“送钱?“这理由听着比借钱还离谱,杜逍连摇头带摆手,全身都在拒绝,”我不要,你回去吧。“

高暮放下了手中的编织袋,侧过身上了几级台阶,消失在杜逍可见的范围内。杜逍还以为高暮这么好说话,真被自己说回去了,便跟着探出头去瞧,这一看,他不由得睁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