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傍晚,他又上顶楼停机坪去拍照片,在上行的电梯里遇到司南。
她没有穿制服,身上是一件白色斜肩裁剪的连衣裙。他曾在楼下Lanvin的橱窗里看到过这么一条裙子,款式相同,颜色是深红的,价格想来不会便宜。相比那条红裙,眼前这件白的更适合她,衬得她肤光如雪,骨架纤小,灯光映射下,裸着的左肩上有一朵柔和的光晕。
“下班了?”他问她。
她点点头,嗯了一声,然后说:“Alf请我去随星阁吃晚饭。”
Alf?他心里想,很好,已经开始叫昵称了。随星阁是设在厉峰大厦顶楼的私人俱乐部,会籍制度严格,但对于钢琴大师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晚饭?”他看看手表,“现在才五点一刻。”
“他说他还是纽约时间。”
“纽约现在是早上。”
“我这人没什么常识,”她笑着自嘲,表情很俏皮,“我是不是打扮过头了?”
“没有,”他看看她,“你这样穿很漂亮。”
“谢谢,”她也看着他,粲然的笑,“你到几楼?”
“顶楼,”他回答,“我去停机坪。”
“去拍照?”她指指他手里的三脚架和照相机。
“对。”他点点头。
电梯升到顶楼,两人一起出来,走到随星阁门口,她对他说:“我到了。”
跟她道别时,他闻到淡淡的桃子香,清而不甜,不像是香水,也不像脂粉的味道。
而后他去爬那三十六级台阶上停机坪,在那个银色记号上架起三脚架和照相机,他单腿跪下,看取景窗里那一幅熟悉的风景。微凉的风不断吹过来,但那一丝桃子的香味却始终不肯散去。
18
程致研听见身后高跟鞋的声音渐行渐近,才知道那吹拂不去的味道并非出于错觉。
他一直没回头,直到司南走过来,蹲在他身边。他转过头看着她,发现她眼睛虹膜的颜色很深,几乎与瞳仁弥为一色,好像一望见底,又好像不是。
“我到的太早了,随星阁一个人都没有,”她开口解释,“你在拍什么?让我看看行吗?”
他没理会她的要求,只对她说:“穿裙子就不要蹲着,难看死了。”
她很听话的站起来,抚平了裙子,挨着他就要跪下。他让她等等,把搭在栏杆上的西服外套拿下来,叠了叠,垫在地上。她静静地对他笑,跪在他的衣服上面,凑近了去看取景器。
初秋,晴空辽阔,丝丝柔淡的云已染做绯红,整个城市正以一种肉眼可及的速度,沉入绵绵暮色。
“我们这样跪着像不像拜天地?”她突然问他。
他侧目看看她,她很快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傻话,赶紧纠正:“呸,我是说拜堂,哦不,结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