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安和程致研也算是旧识了,大约六年前,Freidman刚刚在乐坛崭露头角,曾经因为演出的关系,在曼哈顿的W酒店住过一段时间。当时,程致研正在管家部当差,Freidman还不到二十岁,是个文弱安静的男孩子,名气也没有现在这么响,和戴安在一起,就像是一对普通的母子。程致研很喜欢那种感觉,所以,对他们格外照顾。
戴安很清楚程致研为什么打这通电话,开门见山的对他说:“研,我也不想看到事情变成这样,但你是知道的,Alf有时候固执的像个小孩子,他认定的事情很难改过来,他不会跟你讲道理。”
“那么你们准备住哪儿?”程致研也直接了当。
“对岸的上海总会,他们说可以安排两个套房给我和Alf,其他人住在邻近的酒店。”
“只是为了看日出?”
“对,只是为了看日出,”听起来,戴安也很伤脑筋,“谁让你们在房间介绍里引用艾米莉·狄更斯。”
程致研轻笑,不得不说司南是很聪明的,她一定是从哪里看到Freidman喜欢艾米莉·狄更斯,这一招本来是高明的,只可惜因为一点粗心,聪明反被聪明误。
“戴安,就算帮我一个忙,”他笑道,“替我问问Alf,还记不记得他给我看的第一首艾米莉·狄更斯的诗。”
“做什么?”戴安不懂。
“没什么,叙旧罢了,如果他还记得,或许会重新考虑这次的行程。”
“好吧,但别抱太大希望。”戴安摸不着头脑,但还是答应了。
午夜时分,程致研接到戴安打来的电话,确定Freidman行程照旧,一天之后到达上海,还是住在W天庭的夕雾套房。
挂掉电话,他坐在办公桌后面默默地笑起来。受祖父的影响,他曾经厌恶除了中国古诗之外的所有诗,连带地对写诗出名的人写的其他东西也敬而远之,这种偏见直到他读过威廉·华兹华斯和艾米莉·狄更斯之后才得以消除,而这两位诗人的作品,都是Alfred Freidman介绍给他的。
Freidman记忆力惊人,当然不会忘记那首诗:
If you were coming in the fall,
I ’d brush the summer by
With half a smile and half a spurn.
如果你能在秋天到来,
我会把夏季拂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