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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万山放声大笑:“不到林间水下,怎寻顷弟影踪。走,一道去掌掌眼。”

因着秋、晓二人的才情与名声,松江书院的规制虽难比官学,欲拜入山门的权宦子弟仍有如过江之鲫。今日恰逢一年一次的择人大典,山门之下结驷连骑,绫罗的贵气甚而盖过了山峦蓊郁。

秋、晓二人并肩而至,仿佛清风徐来,一扫满眼的熙攘俗尘。那些寒暄攀附之流皆不约而同地停下来,叹一声。

“当真璧人。”

竹林间随风飘来一阵哄笑声,分外轻狂、分外刺耳。

“挣啊,挣不开可就要被拖死了......”

“说你呢,再使点劲,没吃饱饭是怎地?!”

秋千顷偏头看了看,同晓万山贴耳道:“浙江道御史刘蟾的儿子,是个刺头儿。”

晓万山眉眼沉郁,唇齿间攥着无尽的沉默。

秋千顷明白兄长的难为,浙江道御史直管一方风纪,别看眼下书院在各路权贵的追捧下如烈火油烹,真等刘御史一纸弹劾递上去,再鼎盛的焰苗都得偃旗息鼓。

他把箭袋往身后一甩,“我去看看。”

晓万山握住他:“你与刘蟾同朝为官,不可为这等小事惹是非上身,为兄能应付。”

一把日头揉碎在槐叶间,像流金,缀得秋千顷眉眼熠熠,他笑:“兄长放心,我是去讲理的,以大欺小这种事,也不当在人前做。”

刘蟾之子取名为韬,被家里当眼珠似的娇惯着养大,目无尊卑更无怜悯。入学前几日,他从一胡商手里买下一个小奚奴,名为洒扫伴读,实际上就是拿来解闷的玩物。

秋千顷未及跟前,先闻几声杀气腾腾的犬吠,脚步顿止。

怕狗是他不足为外人道的一层私隐,他略微踌躇,走了几步还是驻足,隔着点距离向人群缝隙中张望——

一个约摸十三四岁的异族少年袒肩赤足,瘦得见骨,后背因在荆棘丛中拖行划出了道道血痕,伤口覆灰,显得格外污秽。

不止如此,少年左手天生畸形,小指一侧多出半截,是极罕见的六指之相。刘韬想出的“新把戏”,便是将细绳一端系于少年六指,另一端拴在獒犬的尾巴上。他指使手下小厮执快鞭,狠抽獒犬脖颈、腰腹等处,抽得那畜牲吃痛狂奔,少年则跟着被拖拽前行。

沙砾乱溅、荆条抽打,秋千顷瞧着都疼,可少年偏是薄唇紧抿,哼一声都无。那群二世祖扫兴极了,骂骂咧咧地将皮鞭换作棍棒,撵得狗东西发狂似的满场乱奔,而少年后背的伤也渐成血肉模糊的一大片。

场面正乱时,不知从哪杀出一只小狼崽,冲着疯狗又扑又咬。常言道,“虎落平阳被犬欺”,肌贫骨瘦的小狼立起来不及獒犬的后腿高,被凶性大发的獒犬一口咬住后颈,用力甩首抛掷出去,撞在树桩上,顿时痛得呜声。

见此情形,连自个受伤也无动于衷的少年蓦然焦躁起来。他拼命蹬腿,似乎想挣身而起,却被指端强力带得重重跌倒,很快在地上留下两道长长的绯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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