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并非所有事情都一帆风顺,即便文靖安已经采取了一种尽可能不触及权贵利益的做法,各种阻力还是出现了。
当六月底的三件完成之后,他和严素光那一万两银子基本见底,财证问题逐渐紧迫,幸好他还能用报纸的收入强行顶一顶,但这也是治标不治本,没有强大的财政支撑这种事没法维系下去,他和严素光只得再次向萧慈祐开口,萧慈祐当然支持他们,问题是庙堂那边要花巨额军费筹建剑州水军,他们这边再向户部申请经费就不是被驳回这么简单了,庙堂的朝臣开始关注他们的存在,文靖安很快收到了第一份来自都察院监察御史的弹劾!
弹劾一共总结出了五大罪状。
第一,身为新科探花、翰林院编修、詹事府左司直郎不为圣人立言,不事研读四书五经,不知编书修史,反而跑到京郊荒地不务正业,此为“渎职滥权之罪”。
第二,身为新科探花、翰林院编修、詹事府左司直郎大肆宣扬邪说,鼓动天下士子抛却圣人经典,专注西海奇淫巧技学说,此为“数典忘祖之罪”。
第三,身为新科探花、翰林院编修、詹事府左司直郎骗取户部饷银大兴土木,征集上百民夫任意驱使,此为“贪污欺民之罪”。
第四,身为新科探花、翰林院编修、詹事府左司直郎结党林立,大肆培植党羽,从国子监搜罗门徒,大肆招揽忠良贤臣子弟作犬马之用,此为“窃国弄权之罪”。
第五,身为新科探花、翰林院编修、詹事府左司直郎不知忠言进谏,反而教唆太子行西海事,不问祖宗治国经世之学,导致东宫与其倒行逆施,此为“祸乱朝政之罪”。
其上五罪依次递进,罪罪致命,到最后文靖安已经是百死难赎了。
这就是都察院那群言官的威力。
这种弹劾绝不是开玩笑的。
别说文靖安这种还够不上品级的“中官”,多少三品以上甚至是中书丞相的倒台就来自于这一份可有可无的弹劾,比如现在元景帝认为文靖安所做的一切威胁到了他的统治,不管这份弹劾上的内容是真是假,它即刻就能成为“证据”,直接具备了合法性,元景帝可以照着弹劾的条目给文靖安定罪,流放抄家还是株连九族俱都符合法理,没有人会质疑他的合法性,也就没有人会在乎文靖安是否清白,这就是封建王朝的一种现实制度。
第164章 归来 获益良多意外之喜
幸好文靖安本身一干二净,他现在也没有重要到元景帝会重点关注的程度,针对他这种品级官员的弹劾奏疏很少会直接摆到元景帝御案之前,而是先到中书省过一遍,由百官之首的左丞相先行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