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罗马诺先生的福,我在纽约有了藏身之地,伊蒂丝找不到我,于是她选了一个剑走偏锋的方式。
在伦敦时她就说,她希望更多的人喜欢她、注视她,去仰慕她憧憬她。
曾经的伊蒂丝·波洛为此烦恼,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走上了歪路,为父亲蒙羞。当时的我开玩笑地说,你不必当全世界的敌人,你也可以当全世界的爱人,成为明星咋么样?
没想到的是,她真的选择进入百老汇。
一炮而红,之后伊蒂丝·波洛的名字进入每个纽约的人家。她用这种方式告知我:她来了,不会征求我的意见,不会聆听我的想法,明晃晃的摆出自己的身份,任由莫里亚蒂教授的人去调查她,暴露在危险之下。
因为她知道,我不会放任她一人迎接危险。
我们就这么相爱了,罗赛琳。说来很俗套,可确实如此。
一个渴求爱的男人获得了爱,一个不懂什么是感情的女人拥有了感情。
伊蒂丝不是个会与我躲避隐藏的人,她鼓励我去站出来反对莫里亚蒂,去与之抗争。
然而连歇洛克·福尔摩斯都没有杀死他,我怎么能?
可是我们也有我们的办法。
最终莫里亚蒂教授找到了我,他以伊蒂丝的安危威胁我,希望我能成为他的继承人,我佯装答应了。
然后我偷走了达·芬奇的手稿,与伊蒂丝携手离开纽约。
全世界的人都在困惑,当年的伊蒂丝·波洛去了哪儿?
我们哪里都去了。
去了美国中西部,去了墨西哥,以及南美更南的地方。就在这旅途中,伊蒂丝发现自己怀孕了,她的肚子里有了一个小生命,也就是你。
可与此同时,伊蒂丝的医生告诉我们,她的腹腔内除了你,还有一颗不容忽视的肿瘤。
再经典不过的二选一。
你,还是她的命?
伊蒂丝选择了你。
老实说,我的罗赛琳,请原谅我的自私,当时的我并不同意。
可伊蒂丝却无比认真地看着我,对我说,你的存在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己与另外一个生命,无比紧密的联结。
她说她一生活的无比痛苦,在旁人异样的眼光,与自身的恐惧中挣扎。
可笑的是,我生性软弱且多愁善感,却被父亲逼得去做一个野心家。而伊蒂丝,则有着无比决绝与残酷的心,她却始终努力去做一个好人。
伊蒂丝还对我说,与我在一起旅行的时光是她最为无忧无虑的日子,而她孕育着的你,既是我对她最好的馈赠,也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清晰地感觉到,她是名鲜活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