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些人注意到了火堆后面的陶罐陶盘,惊喜地叫出声。
“嘿,她还有吃的!还不少!”
那是逃进柘林的第一日,夏偃大丰收,端了一窝野兔,将兔肉洗剥熏好,作为日后的口粮。未雨绸缪果然派上了用场。当夜他就开始高烧,没再出去捕猎。
于是这几日间,赤华也只靠这些熏肉度日。她食量本小,又有意节省,此时熏肉还剩一大捆,香喷喷的暴露在几十只饥饿的眼睛下面。
她清清楚楚地听到吸口水的声音。有人轻声提议:“给拿过来!”
抢金银是犯法,被捉到了得砍手砍脚,百姓们做久了顺民,对这种“罪行”还不是太敢付诸实施;但大伙饿了这么久肚子,抢点吃食,天经地义。况且也没人看见!
大家互相看看,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鼓励之色。马上有人上去动手。
赤华回头一看,肝火腾的一下蹿出三丈高,一下子忘记了什么贵人的矜持,冲上去就拦,“不许动这些!”
若在以前,这几口肉她哪会放在心上。但眼下不一样。在夏偃病愈之前,这些吃食就是他俩赖以活命的指望。
比她身上的什么金跳脱、银耳珰,都要珍贵得多。她懊悔不迭,早该把这些吃食藏得更隐秘些。
平生头一次,她懂得了什么叫“护食”。她飞速摸到了铁剑的柄,眼中斜射出冷锐的光,一字一顿地说:“意外的横财,取多了当心招祸!赶紧给我走!”
现学现卖,鼻尖对剑尖,凶狠的眼神映着剑气,坚韧的力量贯穿全身,让人不得不忽略她柔弱的外表,掂量一下跟她拼命的胜算。
众百姓果然愣了,不由自主后退几步。
赤华心砰砰跳。按照“计划”,她此时应该立刻掉头就跑,躲夏偃身后去。
但他还没醒呢!就算醒了,前头这十几二十人,也不是任人宰割的青杏儿啊。
有人看出她眼中踟蹰。马上便有那不买账的,低低冷笑。
“嘿嘿,还不知是哪个贵人府上逃出来的奴婢呢,胆敢如此跟咱们说话。这儿可不是城里,她身边也没有保镖狗腿子!这娘们屁事不懂,我看是欠教训!”
“就是!”有人摩拳擦掌,“见者有份,把她抢光了也无妨!咱们已经是法外之人了,见官就得死,还怕个啥?”
“就是!搜她身上!”
人声忽然鼎沸,惊走了几只觅食的鸟。
弱肉强食,身外之物怕是保不住了。百姓对贵人们没什么好感,人身安全也岌岌可危。若她赶紧拱手献出财物和口粮,不知能不能换得平安?
再多的污言秽语,赤华也听不太懂,但觉心沉如铁,起了求助的心思,待要回头,又忍住了。
众百姓的注意力全在她身上,倒没发现树后头还睡着一个人。
她姜赤华手无缚鸡之力,但也不需要时刻依赖别人。甚至,她或许也是能保护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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