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都欺软怕硬。夏偃教给她一条很有用的道理:越是显得害怕,越容易让别人生出宰割吃肉的欲望。
她冷静吸口气,趁百姓们还没达成一致,抢步上前,直面那个带头的虎妇人。
她朗声道:“我知道诸位都是老实的乡亲,今日沦落至此,都有苦衷。我一介弱女,跟大伙无冤无仇,你们若把我伤了杀了,纵然无人看见,也瞒不过天上地下的鬼神。诸位可想清楚了,切莫冲动。”
她的声音并不大,也没有咄咄逼人。然而她搬出“鬼神”两个字来,百姓们的骂声叫声变突然小了不少。
时人迷信,巫祝祭司遍地都是。庶民们命如浮萍,身不由己,比起那些高高在上、翻云覆雨的牧民者,反而更加相信超然的存在。
恶犬还在朝她汪汪吠。那牵狗的踢了它一脚,把它往后拉了两步。
赤华趁热打铁,继续说:“至于我是谁家女眷,诸位也不必问。你们只要知道,外面有人在找我。若我今日死在这里,不出十日,必会让人发现蛛丝马迹,到时候不免牵扯到诸位身上。”她忽然转向那虎妇人,“这位大姊,你说是不是?”
虎妇人一愣,不由得点头。后头几个百姓也偷偷点头。
刚才真是脑子太热了,居然没想到,不管这少女是逃奴还是私奔,还是别的什么原因逃出来的,她的主家必定会来搜捕。哪能像寻常庶民似的,没人管没人问,死在外头都没人收尸?要是今天真把她谋财害命了,不定以后哪天就会被人算账!
虽然也有人意识到,这少女的口音奇怪,似非徐国人,或许也并非什么“贵眷”。但她的语言和气质做不得假。于是这点疑问也就咽在肚里,人云亦云的点头了。
赤华慢慢放松握紧的拳头,冲这一群奇形怪状的百姓淡淡一笑,说了第三句话。
“不过,我今日不合挡了你们的路,付些买路钱也是应该的。大伙手里有棍棒有弓箭,沿途的吃食想来不成问题,抢我这一口也没什么意思。我这里还有些金饰,你们拿去熔了,想来能换不少口粮,就当我的见面礼了。那玉笄还请还给我吧。玉质的东西,不是寻常百姓能有的物件,拿到市场上,想来也难以出手,运气不好,还可能让人盯上呢。”
她察言观色,眼看百姓们眼中敌意渐消。说到“金饰”的时候,有人掩饰不住的喜出望外。
百姓们平日被欺负惯了,一口粥饭都可能被抢,争夺资源已成习惯。这才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冒出“谋财害命”的念头。
但大家也不是傻子:发一笔横财,然后走人,这才是皆大欢喜的双赢。她一个无害的陌生少女,就算把她欺负到死,自己有什么好处?
赤华意识到这点,越说越有底气。到得最后,“买路钱”也开始讨价还价了。
倒不是她有多珍视那玉笄。她向来重视仪容,没了它,头发都没法束,整天披头散发的,大约没几天就成女鬼,这怎么行。
一边说,一边躬身,隐蔽处取了那件狐裘领子——方才她情急之下,将一部分金饰裹在里面,只怕放自己身上不安全。
洁白的狐毛又绒又软,几小件金饰藏在里头踪迹全无,就算让人抓在手里,也未必能感觉得到。
她破财消灾,一点不吝啬,一束金项链,一对金跳脱,大大方方给了出去,正如以前赏赐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