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过小道童递来的热毛巾,方晏初把手埋在毛巾里借着热气烘掉自己手上的墨汁,然后才慢条斯理地一根一根擦拭手指:“你赚的钱已经够多了,不用再多赚了。”
“钱嘛,再多也不算多。”孔渠还是不改财迷本色,打着哈欠往旁边那个桌子上看了一眼,“——你们凌云殿的人各个书法都错不了,让你们家这些小道童每人给我写一个字,我凑个春联出来。”
方晏初摇摇头,把写好的春联叠放在一边,点评他集邮春联的想法:“不伦不类。”随后转身去了旁边那桌,指点道童的行笔,“上舒下展,心正则笔正。”
这一整排全都是道童们铺开正丹纸提笔写字的地方,平时的时候他们写字用的是羊毫小笔,纸是黄表纸,墨是朱砂,写的时候规矩还多,一个笔画都错不得,不然就是没有效力卖不出去的次品了。只有新年的时候才能换成大笔挥毫泼墨,半玩半写,写出来的东西就贴在自己屋子门口。
没了禁忌,他们写什么的都有,唐诗宋词还在其次,顺口溜和网络用语的也有,更奇怪的是有个道童连写十四个“一”字,虽然各个横平竖直规规矩矩的,但那也就是个“一”字而已。
“哇!小师叔!”有人拿着他的春联献宝似的拖着送到方晏初面前,“你看小笙写了这么多‘一’字!他偷懒了!”
“小笙”即是那个道童的名字了,方晏初记得他,他叫竹笙,是周几道捡回来的孩子。
这孩子被捡回来的时候是个大冬天,深夜里寒气入骨,周几道关门下钥的时候在门口上捡到了这孩子。和凌云殿里其他人类小孩子不同,他没有任何先天病症,只是缺了一点灵光,长到七八岁上才会认人,别人教一遍就会的东西教他十七八遍也不一定能学会。为了让他能生活自理,有几年周几道几乎把他绑在身上,可谓是感动人间第一掌门了。
这个“一”字,不用说,也是周几道教给他的。
方晏初接过小笙的“一”字春联,展开来仔细端详着这一排字,末了敛起来收好送回道竹笙手里,拍拍他的头:“寓意不错,叫两个师兄帮你贴上,贴好之后回来吃饭。”
晚上的饭是季千山主厨的,孔渠和智清非常踊跃地留下了,一为蹭饭二来也是为了请方晏初出手帮忙。陆敬桥是帮厨的,他别的没帮到什么,但是非常有效地帮助季千山消灭了不少新鲜蔬菜,其中包括一部分季千山本来准备用于做开水白菜的菜心。
也正是因为如此,陆敬桥面前只摆了一份开水,没有白菜。
这对一个爱吃蔬菜的人来说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情啊!
陆敬桥不想喝开水,再讲究的开水都不喝,就想吃菜,又脆又甜又解饿的蔬菜沙拉。
就连小黑猫和心魔黑豹都得到了自己的食物,季千山却超级记仇地没给陆敬桥面前放任何蔬菜,而是把宴席上的肘子鲤鱼在他面前摆了一圈。陆敬桥只能从清蒸鲤鱼上委委屈屈地夹两根葱丝意思意思:“真不够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