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们结婚了。
只是盛明稚怎么听这句话都觉得有点不舒服。
索性他没有深思,但也没心情继续逛超市了。
晚餐的食材都买的差不多,盛明稚推着购物车往外走。
结果下一秒,他就从超市玻璃镜的反光中看到了自己的造型。
原本的兔毛外衣就比较厚,也比较蓬松。
后来又穿上了陆嘉延的风衣,整个人裹得像个过冬的饺子,不伦不类,毫无审美也就算了。
关键是。
他刚才就是以这个形象出现在自己粉丝面前的?!
这么丑?
这么难看?!
盛明稚仿佛被雷劈了一般,语调都变了:“我刚才一直穿着你的衣服吗。”
陆嘉延点点头,还没问什么情况,盛明稚就脸色惨白。
“我穿的这么丑?!你刚才怎么不提醒我一下?!”
不仅丑,而且陆嘉延的风衣还长,穿在他身上,显得他腿短!
“嗯?”陆嘉延上下打量他:“我觉得挺好。”
盛明稚已经完全听不见他说什么了。
满脑子都是自己这个雷人的造型,作为一个从头发丝精致到脚指头的小作比,就算是当场出了车祸要去医院抢救,他都会原地爬起来整理一下自己的衣服。
从来,没有,这么丢人过!
谁知道陆嘉延说完这句话,微妙地看了他一眼,喃喃道:“是挺好。”
丑一点,没那么多人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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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明稚低迷的情绪一直持续到了回家的那一刻,然后在客厅上看到了一款一直想要的满钻腕表,瞬间被治愈了。
狐狸眼睛亮的不行,就差没跑过去了,盛明稚笑眯眯地打开蓝色丝绒礼盒,直接把这支腕表戴在手上左看右看,十分满意。
他其实比较喜欢机械表一些。
但这支腕表的表盘里镶满了碎钻,在灯光下耀眼夺目,熠熠生辉,胜在够高调。
戴在手上美够了,盛明稚才想起什么,故作矜持地把腕表放桌上。
指了指:“嘉延哥。这是你买来送我的吗?”
陆嘉延随口道:“不是。我买着好玩。”
盛明稚:……
说句买来送给他的会死吗。
不过,看在陆嘉延送礼送得够贴心的水平上。
盛明稚没有跟他斤斤计较这些小细节,甚至心情很好地到中岛台来帮陆嘉延打下手。
只是他打下手也是添乱。
陆嘉延跟他不同,盛明稚是一点生活自理能力都没有的,从小养尊处优。当然,到他这么有钱的地步,也不需要自己学着洗菜做饭。
可陆嘉延不同。
盛明稚记得陆嘉延大四毕业的那一年就去国外读博,顺便在海外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商业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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