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概括起来,他们做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演绎推理三段论——大前提是如果一个行为几乎无法避免、那就应该去理解而不是谴责,小前提是灾难中的自私是普遍而无法避免的,最后得出结论:灾难中的自私不应该受到谴责。
至于反方为什么可以给出这样的小前提,就在于他们在自私的定义上做了一个微妙的切割,把必须要谴责的恶从自私的定义当中划出去,这也是他们四辩翻来覆去地和武清颜确认正方对自私定义的用意。
只可惜他们在质询里还没打出什么,就得强行在立论稿中提出“在不必要的情况下硬要去侵害他人的利益,这是恶,不是自私”,因此“恶在任何时候都要受到谴责,不在我们今天的讨论范围内,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处于善恶之间模糊地带的自私”。
之后又举了很多在灾难中“只有一瓶水我喝了你死你喝了我死”这类零和博弈的例子,直到给正方扣上“道德不是标签化的是非对错”这样的大帽子,才结束立论。
以至于苏迢迢在起身质询时,又没忍住露出了她招牌的辩论脸,眉心紧皱,带着三分迷惑三分忍俊不禁三分讥讽开口道:“对方辩友您认为损人利己是一种恶而不是自私,是吗?”
“不是的,我方认为不必要的情况下损人利己才是恶。”反方一辩回答。
“那么您方对这种是否必要的判断从何而来?”苏迢迢反问。
反方显然有备而来,闻言便低头看稿:“我给你举个例子吧,如果一个人他……”
但苏迢迢并不给对面这样的机会,径直打断道:“这样吧,还是我反问对方辩友一个例子好了,如果一个人高考过了一本线,那他必然使得一个人没过一本线,这算损人利己吧?您方认为这种高考竞争的行为是否必要呢?”
对面沉默了两秒,回答:“我方认为必要。”
“哦?为什么必要呢?”苏迢迢一歪脑袋,“明明不过一本线也有二本或者专科读,甚至就算不读大学也可以去打工,无论如何都不会饿死,我完全看不出这种行为的必要性,然而这种行为在您方的定义下可是彻头彻尾的恶行啊。”
“对方辩友,必不必要不是你这样来定义的。”正方反驳道。
“那是由谁来定义的?您方吗?您方是依据什么法条什么原则来定义必不必要的呢?还是说您方的定义事实上其实并不适用于这个社会?”苏迢迢再次露出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表情。
“对方辩友……我们今天的辩题讨论的是灾难中,高考不在讨论范围内吧?”正方开始口不择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