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算了,应该会被排除在名单之外,可是因为一件事情又有了转机。
那就是除了梁依以外,剧组接触的另一位艺人当红小生霍俊,居然也有意关心这家不起眼的炸串店的合作事情。
导演十分惊讶,没想到大明星居然对此有兴趣,要知道这种店规模那么小,又没什么特点,更没有那三家店有名气,根本不值得一提。
可是对方就是这么坚持,就是对这家店非常感兴趣。
导演最后没有办法,权衡之间不得不和这家炸串店的合作,要不然不满足嘉宾的需求,很有可能会损失当红嘉宾的参与。
但是这家小店和其他的高档饭店比起来,通告费肯定要降低三分之二,档次不配有那么高的价格。
而且,这种小店可能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和综艺节目有所合作吧,看上她店是她运气好,做梦都偷着乐吧,给点费用就应该知足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46章 (二更) ·
“你好, 我们是《一起吃饭吧》这档节目的工作人员,想邀请你和我们一起合作拍摄综艺,不知道你有没有合作的意向。”
听到电话那头的内容, 苏灵犹豫了一下,开始认真考虑起来, 首先综艺节目对自己而言, 应该是比较重要的。
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如果播出了以后,会起到一个不错的宣传效果,不但可以提高知名度, 而且可以让更多的网友宣传自己小店。
苏灵在想现在炸串店正是发展时期,如果能有如此方便的宣传手段,当然很愿意接受,只不过像这样的合作,首先第一点那就要注意合同的细节。
她前世在经商方面也是小有建树, 这点心里很清楚,在等级不对等的合作关系之中,最需要注意的,其实不是能够获利多少,而是防范对方设立的一些陷阱。
只看好处不看其中的漏洞, 就很容易被一些界定不清晰的条款给忽悠住, 假设就像之前之前看到一则新闻,乙方给甲方提供的工作内容界定不清晰, 被甲方以合同的条款给拿捏住, 导致最后付出超市场薪酬好几倍的工作内容。
苏灵深知这点,这件事情找到自己固然是好事, 但是如果要是模糊工作内容,签一些不规范的条款, 宁可不要这个曝光机会,都不能跟这种节目合作。
所以苏灵犹豫了一会突然跟电话那头问道。“我能知道合同细节吗 ?以及薪酬问题,还有工作形式。”
因为她的生意比较忙,现在每个顾客每次来排队的时间都是非常宝贵的,已经很紧张的情况下,更不应该影响营业时间。
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在电话这头说道:“日薪是700元一天,您只要配合我们白天录制就可以了,总共也就一个星期的时间,不会占用太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