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是被遗弃的那一个吗?这是来自古城少年最深沉的思索。
何小曼心中微微一动,第一次感觉到了史培军的少年心意。
不知何时,史培军开始悄悄地拔个子了,已能和何小曼平视,嘴角起了一圈茸茸的胡子,声音变得怪怪的,脸上的痘痘比以前更多。
何小曼不可能对他动心,她对男性有自己的期望。但是,作为朋友,史培军真的非常优秀。
来到这个世界,除了家人,史培军大概是对她最好的一个朋友。这友谊已经超越了一开始的“相互利用”,变得纯粹又微妙。
望了望史培军,何小曼笑道:“当然会记得。不是说好友谊地久天长吗?”
史培军绽开青春的笑脸,罕见地伸出一只手:“说得对啊。我们击掌为誓!”
清亮的掌声,回荡于天空,轻盈悠长却又似印在彼此心上。这是何小曼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份约定。
关于青春的友谊。
珍珠弄,何家一片欢腾。虽然不能挂横幅,但他们自有一套庆祝方式。
虽然何家最近忙于装配电视机,经费正紧张,王秀珍还是从生活费中挤出了几块钱,买了一条鱼,切了半斤肉,尽其所能,满满当当的做了一桌菜。
胖大婶见王秀珍在门口杀鱼,好奇的问:“哟,今天这么丰盛,是要来什么了不得的客人吗?”
“我家小曼英语比赛得了全市第一,你说要不要庆祝。”
王秀珍也搞不清英语比赛和英语作文比赛的区别,更搞不清全市第一和一等奖的区别,反正在她心里,女儿就是最强的。
胖大婶家孩子已经工作了,所以跟何小曼没有可比性,此时只有高兴,没有一丝嫉妒:“还是你家小曼厉害,到底老何的种好啊!”
一边说着,一边朝王秀珍挤眉弄眼。
这种弄堂里常见的荤笑话,王秀珍自然是一听就懂了,但她一点都不打算解释,反而很骄傲的道:“当然了,小曼像我们家老何,那就是读书的料。”
林家姆妈出来倒垃圾,听到了这话,又一对比自己家二妞,气就有点不顺。
二妞林洁跟何小曼在一个班,明明以前都是一样读书不太灵光的小女孩,不知道为什么,后来何小曼就跟突然开了窍似的,成绩蹭蹭的往上。
共患难时,心态一般都还好,一方要是富贵了,再看看自家那惨兮兮的现状,那多半就完蛋。
林家姆妈现在心态就有点完蛋。
虽然她家林科长学问比不过何立华,头发也很贫瘠,但他是科长啊,林家也是拥有电视机的科长之家啊。这点儿优越感不能丢。
“听说你家小曼得奖的作文,是第二天送到教育局的啊。小曼还真是蛮能干的,教育局都敢闯。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