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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啦你!钱包里有她身份证件,你也知道地址,为什么不送回去?”

“捡到钱包前你还到人家店里闹事。”

“你在哪里捡的钱包?从你闹事到你‘捡钱包’隔了快一个小时吧?这段时间你一直呆在人家家附近等着捡钱包啊?”

“老实交代吧!你是不是跟踪人家?”

“然后乘人不备抢劫?”

罗志安抱着头,全身在颤抖,涕泪横流,“我说的都是真的啊……”

他真后悔。

为什么不把钱包扔了,钱收着就好了?!

因为钱花完了就没了,钱包和身份证复印件留着,每次看到都会心里很爽。

罗志安被关在派出所的小拘禁室里,李所长打电话给市里民警,嫌疑犯已经落网了。

1998年,根本没犯罪嫌疑人这种说法,抓住了就是嫌疑犯!

罗志安大声喊冤。

所长目光如电,看他一眼,“你说的不可能全是真的。最多只是挑了最有利你的说了。”

罗志安停止哭嚎,也喊不出冤了。

他听到几个警察在议论——余自新才十六岁呀,可怜哦,不知道被吓得什么样。

怎么听说原先在厂里这个渣滓就欺负过她?

对的对的,他还欺负过另一个女孩,前天来过那个,也想改名的,叫乔引娣……

靠,这是个惯犯啊!

看来他专门拣这种名字的女孩做猎物,我们得跟分局同事说说,到厂里查查,说不定还有别的受害人。

最恶心的是他还留着受害人的钱包和袜子,真是个变态,是想回味犯罪呀!

被市里的警察带走时,罗志安看到派出所墙上挂着一幅锦旗,人民的警官就是给人民办实事的警官,余自新宋诗远 敬赠。

他脑子里嗡嗡响:全是她计划好的!

确实都是余自新计划好的。

自从罗志安再次造谣她们姐妹去城里给小老板“送货”、她改名是为了卖个好价钱,她就决定了,这个坏种必须得去他应该去的地方呆着。

不然他会伤害更多女孩。

那么,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