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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沐昀不愿提及淳于瑾的事情,目光闪烁,没有接话。这几日淳于瑾都有去萧府找他,他却没有一次出门相见。从前他以为,爱情只要你情我愿,男才女貌便可以完满。可自从萧天蕴来了大佑,他才发现,他所信仰的爱情,能够在权利和欲望面前沦为祭品。以淳于瑾的聪明,可以想出无数合情合理的借口,但他一个字都不想再听。

他已经烧了曲谱,收起竹笛。原来,他遇到的从来都不是高山流水的知己,只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公主。她可以单方面地决定他们之间的关系,开始或结束,他卑微得就像一个奴隶,而这有辱他萧家之名。

淳于翌伸手按住萧沐昀的肩膀,萧沐昀抬起头来,释怀一笑。他已然放下,否则也不会答应前来。

淳于翌这才下了决心,转身对萧天蕴说,“你若肯救荀香,我会促成你跟淳于瑾的婚事,决不食言,如何?”

“哦?你明明知道我跟她联手,最后要对付的就是你跟慕容雅。这麻烦可比现在的要大多了。你考虑清楚了?”

淳于翌抬起手,“你若不信,我们可以击掌为盟,请萧沐昀做一个见证。萧天蕴,我跟你不一样。你能有今日,靠得是你自己努力争取。而我做这个太子之位,没得选择。而我既然生为太子,便一定会找到一条生路。但这一切,跟一个能跟我共度一生的女子来比,都微不足道。这种心情,你可能一辈子都不会了解。”

萧天蕴不置可否,看着淳于翌,抬手击掌。“啪”的一声响,让不远处的沈冲回过头来。

淳于翌和萧沐昀走后,沈冲急急忙忙地跑过来,低声问萧天蕴,“太子,您是不是答应了大佑的太子什么事?我们现在已经很麻烦了,您不能再……”

“沈冲,你可知道那日为何我会叫你带飞鹰骑的人去白马寺?”

沈冲诚惶诚恐地望着萧天蕴,连连摇头。

“我本来随小飞去救那丫头,可是当我找到她发现她已经昏迷,双手却仍然紧紧地抓着那个黄色的包裹时,这里仿佛变成热的。”萧天蕴握拳敲了敲心口的位置,一直冷峻的

面容变得柔和,“也许你不明白为什么我会对她情有独钟,我一直问自己,为什么这几年她在我的记忆里一刻也没有模糊过。那天我终于知道了答案。沈冲,一个人之所以喜欢一个人,是因为那个人身上有自己所没有,并为之向往的东西。你明白这句话吗?”

沈冲用力地点了点头,然后又使劲地摇了摇头。

“我在大佑当过质子,回国之后又被兄弟暗杀过数次。时至今日,我的血液,我的心,我的感情全部都是冷酷的。生命对于我来说只有一种颜色。遇到任何事,我最先想到的肯定是自己,别人的死活我不会在乎。可是那丫头,当年在沙漠里救我的时候,也不过是个小孩子,她若是不管我的死活,大概可以避过那场风暴,更不会在沙漠里面迷路。她如果不割开自己的手腕,把血喂给我喝,大概最后也不是由我把她背出沙漠。她就是很傻,根本就没有想清楚一些事情值得不值得,就会义无反顾地去做。在她的眼里,这个世界是彩色的,众生皆是平等的。所以下等如同太监宫女,她都会舍命掩护。而上等犹如九五至尊的皇帝,太子,在她眼里也没有什么特别。就是这样的一颗心,深刻地感染着她周围的所有人。所以只要心中曾经期许过光明的人,都会喜欢这样一个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