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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煜是个社交达人,但通常都是他把别人聊开心的。被第一次见面的人哄得轻松愉快,不算是很常见。

“他喜欢我。”秦覃不吝坦言。

文颂:“……”

是怎么做到的,秦覃没有多解释,视线落在他身上停留,忽然说了句乍一听不太相干的话。

“你iPad保护壳的颜色很好看。”

“当然好看。”

文颂不假思索,“我昨天网上挑了好久,今天下午就送……到了。”

他说着一愣,反应过来,高兴得快点脱手把iPad扔了,“你看得出来?”

秦覃点点头。

“是你喜欢的颜色。”

那可不!!

怪不得……怪不得他是这样的。

文颂看看手里浅紫色的iPad保护壳,又看看眼前神色舒缓温和的人,颇有些眼前豁然开朗的感觉,激动得语无伦次:“我就说怎么今天见到你……一看到你就觉得你特别正常!”

“……”

“祝贺你!!我怎么这么开心啊……应该给你做个小锦旗当奖励!我给你订一个吧,上面写‘战胜病魔舍我其谁’怎么样?还是‘永葆青春越来越帅’?”

“……”

文煜下楼就听见弟弟在胡言乱语,半句都没听明白,揉着他的脑袋揶揄,“是不是饿傻了。”

原本订好的晚餐餐厅有点远。秦覃晚上还要兼职,吃完饭再赶回酒吧工作来回太匆忙,干脆就直接到酒吧,在小陈老板的招待下吃了顿便饭。

今晚小陈老板正好闲在店里。他本身就是个健谈的人,喜欢结交朋友。也跟文煜一样做生意,凑在一起很有些聊头。

秦覃和文颂坐在一起。这组主要负责吃。

但秦覃吃得不得/安生,每咬一口汉堡,就会被身边的人用“天啊这孩子好会自己吃饭好争气”的眼神,赞许地望上一眼。

秦覃:“……”

小陈老板随口问他,“待会儿要不要去后面排练?后面仓库我给你们腾出来了。”

“今晚的不用了。”秦覃咽下食物,拿起啤酒润嗓,“之前稍微练过几遍。”

“嚯,肯定又谦虚了吧。”

文煜对他这一点很是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