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就在女主救下他的两周后,他便在国内著名的流星音乐节上拿了金曲大奖,从此开启自己辉煌的一生。
他也至此走上了追求女主的不归路,对女主各种霸道却爱而不得,成功在女主的玛丽苏深情舔狗榜上占得一席之位。
吴栖雅看他那段故事的时候,其实还挺喜欢他的,一个又帅又深情的歌王,太能满足她的玛丽苏幻想了。
思绪回来,吴栖雅又开始想,怎么才能知道这个范亦墨的行程,然后以此作为她索要新闻社笔试资料的条件呢?
她想着想着就打开范亦墨的百度百科,准备在里面看看他合作的商家,再从商家最近在苏城开展的活动中,找找蛛丝马迹。
但吴栖雅刚在范亦墨的百度百科上划了一下,盯着他那张个人信息表,就愣住了。
只见范亦墨的个人信息表第一、二行清清楚楚写着:
姓名:范亦墨
曾用名:范自强
吴栖雅:……
卧槽?
??
范亦墨就是范自强??
!!
范自强就让她这么轻易碰上了??
吴栖雅对了一下范亦墨的出生年月,理了一下现在的年份,又和小说中范自强的年纪对比了下,发现——
嗯,按时间线来说,他绝对就是范自强了,那个未来会成为□□歌王的范自强。
吴栖雅有点兴奋。
她突然知道该怎么跟展书妮说新闻社笔试资料的交换条件了。
虽然她仍然不知道范亦墨,或者说这个范自强来苏城到底参加什么活动(事实上作者也不会把范自强这个男n号在未成名前去炮灰所在城市参加活动的事写详细),但吴栖雅基本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范自强应该会去本市的书店逛。
这是范自强的习惯,小说里写过,他最落魄那几年喜欢去书店,而成名后为了不忘艰苦的日子(当然更多是怀念与女主相识的场景),他每去一个城市,还会去那个城市的书店溜达。
这次他来苏城,肯定也会去书店溜达,而且小说里写过,范自强喜欢在书店里点杯茶坐下来看书,而整个苏城,书店里经营茶座的地方,也只有“茶水书屋”这一家了。
吴栖雅马上又给展书妮发消息:
你好展书妮。
刚发完这一条,吴栖雅发现消息栏出现一个红色感叹号。
吴栖雅:……
她立刻删了展书妮,重新加她好友,验证消息上写:你好展书妮,我是吴丫,听说你喜欢范亦墨,长话短说,我知道他最近会来苏城活动,而且我可以带你去见他,如果你相信我,请通过一下。
发过去后,那边没有回应。
吴栖雅继续发:我想要新闻社的笔试资料,如果你愿意给我,我可以带你去见他真人,我楼下一个阿姨在九洲大厦做保洁,她听那些白领上厕所时说过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