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慕迟眼疾手快躲开,没让水喷自己身上。
谈书一边扯着纸巾擦嘴擦桌,一边着急问:“谁?”
博慕迟朝她露出一个神秘微笑,“这人你也认识。”
谈书安静三秒,“傅云珩?”
博慕迟点头,“你怎么一点都不意外?”
“本来就不意外。”谈书诚恳说:“要不是我心有所属了,我可能也会喜欢傅云珩。”
这回被呛住的是博慕迟。
她不可置信看她,“为什么?”
“长得帅,优秀,身材好,声音好听,这难道不值得喜欢?”谈书给她列傅云珩优点。
博慕迟微哽,吐槽:“你有点儿肤浅。”
“你这个颜控有什么资格吐槽我肤浅?”谈书瞥她,“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傅云珩这个人有种很特别的品质你没发现吗?”
博慕迟眨眼,“什么?”
“就是他这个人虽然很冷漠,看上去也不好相处,可实际上他骨子里很尊重女孩子,绅士又有风度,又是个全能型选手,我想熟悉他了解他的人,很难不喜欢上他。”谈书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分析傅云珩这个人。
博慕迟想了想,好像还真是这样。
“然后呢?”夸完傅云珩,谈书一脸八卦看她,“你要追他?”
“为什么是我追?”博慕迟反问。
谈书:“你喜欢他呀,你不想让他当你男朋友?”
闻言,博慕迟微微笑说:“那我可以让他也喜欢上我,然后追我呀。”
谈书:“……”
第二十四章 不是在沙发上就是在你床上……
说实话, 这话要让其他人说出来,谈书一定要在心里唾弃或吐槽,想问问说你到底睡醒没有。
但博慕迟这样说, 她既不是很惊讶,也不觉得离谱。
好像事实就该如此, 博慕迟喜欢一个人, 不需要她去主动追。
她能看上对方,是对方的殊荣。
当然, 她这是闺蜜滤镜。
但具体分析来看, 也合情合理。
首先, 博慕迟长得就比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五甚至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要漂亮。她天生就耀眼的, 滑雪厉害不说,学习成绩也不差, 更重要的是, 她在别的方面也有自己的兴趣爱好。
会弹琴、会画画,还学过舞蹈。
因为她爸曾经做过编剧的缘故,她对读书的兴趣也异常浓厚, 小学初中那会还写过好几篇被刊登在新概念作文书里的作文。
虽说都是以前的荣耀,但现在只要她有时间她想, 谈书相信她可以成为自己想成为领域的优秀人才。
她琢磨着想了想,感慨道:“好奇怪, 你说这话我竟然深表赞同。”
“……”
博慕迟扑哧一笑, 眼睛弯成月牙看着她,“可能这就是你对我的爱吧。”
谈书“嘁”她一声,“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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