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真要吃!”
陈秀娥把蛋糕推给她。
“吃吧。”
少女如拨浪鼓般摇头,又将蛋糕推了回去。
“我只吃一勺,姐,你挖给我吧?”
陈秀娥叹气,只能拿起勺子,朝着蛋糕边缘挖上一勺。
蛋糕只有碗大,一勺下去,便空了大半,这蛋糕中心处露出微微金属光泽。
“姐,你看这是什么?”
陈秀莲将勺子上的蛋糕吃掉,接着直接下手挖出那抹光泽。
是戒指,她多少猜到了。
大门也在此时被打开了,李铭宇一身黑色西装,手里捧着玫瑰,走了进来。
他径直走到陈秀娥面前,单膝跪地,将手里的鲜花递给她。
“秀娥,咱们认识15年,中间分开10年,好不容易重新在一起,又经历考验,这次考验让我认识到,我不能没有你,更不甘心只做你的对象……所以,你愿意嫁给我吗?让我成为你的丈夫。”
陈秀娥盯着他的眼睛,他是那般真诚和渴望。
她曾发誓绝不结婚,可是当自己身陷囹圄时,她才意识到那张“结婚证”的重要性,更意识到对象和伴侣有多大的区别……
“好,我愿意。”
陈秀娥抱过他递过来的玫瑰。
见她答应结婚,李铭宇忍不住哭了,他终于如愿了。
“恭喜,姐姐、姐夫!”
陈秀莲作为在场唯一的见证者,此刻真是激动又高兴。
1992年5月5日,他们正式领证结婚。
*
“你决定了?”
简桐语气带着惋惜和难过。
这次要走的人换成了陈秀娥。
“决定了,我实在精疲力尽了。”
陈秀娥呆滞地望着眼前浅白色的烟灰缸。
“好,「同晨」交给我管吧,等你想重新回来,我一定交给你一个更完美的「同晨」!”
他语气里的坚定,足以给人信心。
“好,我相信你。”
她露出久违的舒心笑容。
1992年,7月25日,李铭宇和陈秀娥买了“昆明—瑞丽”火车票。
是的,他们决定回瑞丽生活。
“你会后悔跟我回瑞丽吗?”
“不会。那你会后悔放弃「同晨」吗?”
“不会,我再也不想当谁的领导了。”
“好,我们都不后悔。”
窗外风景飞逝,他们静静依偎在一起。
陈秀娥眼前仿佛又重新浮现了第一次见他的场景:
空旷的礼堂里站着叁十来个青年男女,他们身穿崭新的绿色军装,胸前带着红花,其中有个青年个子最为挺拔,他侧脸轮廓分明,周身散发着严肃认真的气息。
自我介绍轮到他时,他朗声说:大家好,我叫李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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