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全胜一个朋友都没有。他妈问起,他就兴奋又羞涩地告诉他妈,他真的很喜欢灵芝……说到兴头上,连他妈问起他和灵芝的房事,他也一五一十说了……
事后,陈全胜悔不当初。
后来又知道张灵芝一个人决绝地去做了人流手术时,他既震惊、又心疼。
于是他下定决心要分家,想要多多赚钱起新屋给灵芝住。他开始努力干活,把挣到的钱,一大半交给灵芝,一小半儿拿回家上交给他妈。
也幸好他以前不是个勤快人,上交给他妈的钱少,但他妈也没起疑心。
这次分家,大哥想让陈老太跟着他?
陈全胜不客气地说:“大哥,首先你是长子,妈跟着你住,那是天经地义的!其次你看看,我连我自己都养不活,怎么可能养得起妈?”
然后他提出了一个非常苛刻的要求:妈跟着他也可以,但大哥、二哥、三哥必须出赡养费,按人头给,不论男女。十岁以下的人口,每人每个月给一块钱,十岁以上的人口,每人每个月给三块钱。然后这笔钱,必须交到他手上,给了他妈是不算的。然后老娘生了病,他也是不管的,灵芝又不在,没人照顾老太,得送到几个哥哥家里去。
几个哥哥凑在一块儿算计了半天,不同意!
——大房有八口人,仨小五大,那一个月就要给老四18块钱?一年就是二百块!再加上二房、三房的,那老四不用干活了,躺着也能吃香的喝辣的!而且人病了他就不管了?那一年365天,他可以说老娘病了364天,就把老娘推回给他们?
陈全胜又提出另外一个方案:不管哪个哥哥赡养母亲,他都是每个月出十块钱。因为他还没孩子,就他和灵芝两个人,就算一人一月出三块,那也才六块。再说了,他也不知道灵芝以后会不会跟他离婚……
这个炸|弹一推出,哥哥们都犹豫了。
如果老四愿意一个月出十块钱来赡养母亲,那其实已经够了。
就一个老太太,能吃多少呢!
再说了,老四出十块,另外两个兄弟也不能少于十块,对吧?那算一算……只要养一个老娘,一个月至少能有三十块钱的收入!
当下,老大陈大胜就拍了板儿,决定接收陈老太。
分家这事就这么定了。
张灵芝回老家的这些天,陈老太一直在跟大儿媳斗法,根本顾不上这边。
于是张灵芝和陈全胜过了个好年……
不过,大嫂为了转移陈老太的注意力,直接把火烧到了张灵芝这儿。张灵芝不怕事儿,直接和陈老太吵了一架,然后收拾东西准备上京都来。
陈全胜就趁机提出:为了挽救婚姻,他要进京追妻。
就这样,两人来到了京都,在大塘村那儿……直接找村委买下了一套半新的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