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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说:“等你的伤好了,就来北京找我玩,到时候环球影城就能玩儿了,你不是喜欢《哈利波特》嘛?”

“好,一定,”漆浩说道,“你来成都了一定要找我,我给你做川菜。”

“嗯,一定!”我坚定地点了点头。

这天,我和漆浩的约定就这么诞生了。

站在村口送走了Frank一行的车,我将手里新鲜的草杆揪成了两半,几分钟前没对他说什么告别感言,只说了:“注意安全,让司机别开太快,这山上的路不太好。”

“嗯,我们会注意的。”

“好了,走吧,再见。”我当时的表情一定不太讨人喜欢,而Frank呢,一直那样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说:“北京见Ethan.”

我没有应答,只是在他上车前对他挥了挥手,是否真的北京见的确是未知数,毕竟就算回了家,我也没理由特地去见他。

他也一样。

汽车驶出了我的视野,这里雨水充沛,因此,山间的土壤永远是潮湿的,踩上去松软,植物能生长得比北方高大,森林也比北方茂密太多。

再一个下了薄雾的早晨,我完成了在这里要做的全部事情,然后,打算独自离开,又给学生们买了一批图书和乐器,租了车运过来,然后,我还给以后的漆浩留了一封信,塞进了他锁住的抽屉里。

因为我知道,无论如何,他都会再回来看看的。

然后,我步行很久去坐公共汽车,到了县城又转车去市区,再去机场赶飞往北京的航班。

离开了那里,我仍旧记得那天清晨凉爽的雾气,记得那天夜里点了篝火的音乐节,记得我和学生们合唱的一首歌,记得蝉鸣和鸟叫。

永远记得,我的二十三岁生日在夜色中被庆祝。

几天后,和一位一直要好的朋友去了带露台的酒吧,我站在栏杆后面吹风,觉得我像变了个人。

我势单力薄,当然没办法拯救世界,但过去的几十天里,我竭尽全力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情,我跟朋友说:“我这口气算是缓过来了。”

“去哪儿了?”他问。

“去山里,”我说,“新歌写好了,还不止一首,和前任重逢了,度过了很奇妙的几天,虽然没和好,但好像和解了,不会再赌气,也不会再痛苦了。”

“哪个前任,德国人吗?”

“对,”我深吸了一口气,吞下半口冰透的酒,说道,“我和他好像……这下子好像真的分开了,连责怪和埋怨都没了。”

“感觉空荡荡的吗?”

我想了想,还是点了两下头,我说:“像是到了第二辈子,只是我们还都记得上辈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