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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间的风带着丰富的水汽,起床的时候,远处下雾,近处也下雾,这是我和这片村庄相遇的第一个清晨,和我最先熟识的人也是我的室友,叫漆浩,他已经待在这儿两年了。

漆浩舔了舔嘴唇,把木柴放进火堆里,火上面吊着烧水的壶,他说:“你随时可以走的,想走了就跟我说。”

“我至少得待一个月吧,说不定会出现前所未有的灵感。”我抱着膝盖坐在一旁,举着盛了速溶咖啡的搪瓷杯子,杯子是新的,我拿到的时候外面还包着皱巴巴的牛皮纸。

我在等漆浩把水烧开。

漆浩不修边幅,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迷彩冲锋衣,眼镜腿上还缠着白胶布,他几乎不正眼看我,说话带着南方口音,很冷漠。

“你能待一个星期就不错了,”漆浩说,“城里普通家庭的人来这儿都过不下去,更别说你一个富二代。”

“你就过得下去——”

“我不一样,我是来当老师的,你是来采风的,但你太理想化了,过几天你就会发现,生活都过不下去,根本没什么心思创作。”

漆浩的杯子很大,是保温的,他拧开杯盖,从塑料袋里抓了一撮茶叶,然后把下巴搁在膝盖上,等水烧开。

柴火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新建的学校有些空旷,也有些潮湿,但漆浩告诉我,现在的条件他已经很知足了,两年前刚来这儿的时候,他还要在漏雨的教室里上课。

水壶的盖子被蒸汽顶起来,然后,开水浇进杯子里,咖啡的香瞬间弥漫开,找不到搅拌的东西,我只能攥着杯子晃一晃,问漆浩要不要喝。

他说:“我有茶。”

沉默了好几分钟,我才鼓起勇气问一直想问的问题:“你知不知道Raw Meat?”

漆浩皱了皱眉,摇头,说道:“不清楚。”

他的这三个字,为我带来了第一个具有逃离的真实感的瞬间,盘踞我内心几十天的烦恼瞬间散去一半。

我握着烫热的杯子,看着闪动的橘黄色火焰,火星跳出几颗,溅在我的鞋上,留下的是一抖就掉的灰尘。

我得了一种心病,珍视Raw Meat的同时,又惧怕别人和我聊起。

我为这所收留我的学校买了一批图书教具,然后,有了能在这儿长期居住的机会。

廖怡然给我打电话,她说:“我觉得你可能疯了。”

“你想不到吧,我在这儿遇到了一些人,他们的经历都能写成歌。”

“你丢下一个巨大的烂摊子,要我们怎么办?”

“放弃,或者说暂时放弃,与其每天都在绝境里徘徊,不如先让自己好好地活着。”我说。

无法奢求别人能理解我,廖怡然的话让我生气,但我没理由责怪她。

那座破屋子的附近就是山崖,我几乎每天傍晚都去屋门口坐坐,天晴的时候看日落,阴天的时候看厚重的积云渐渐变成暗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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