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里,她那样的表情,他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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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跑马地回去,路程太长。离开马场后,她异常安静,坐在后座,只关注自己手里的细绳,在离开马场的路上,随手买的。她很努力回忆江月的编法,很可惜,她的手似乎一点都不灵活,唯一的灵活度属于她的枪,可以要身边人的命。
朗聿凡勾住细长的绳子,还未抓实,绳子被抽走,胡乱地塞进口袋里。
她问还有多久才到?
朗聿凡看了眼腕表,“快了。”
十分钟是快了,半小时也是快了。过了半小时,还未到九龙,她有些恼了。
这时,朗聿凡突然讲了声:“对唔住。”
狭窄的车厢内,两人的距离已经严重触犯她的底线,他再靠近一寸,便是没底线可言了。钟霓抬起胳膊,还未有所动作,他握住她纤细手腕。
钟霓冷住脸,甩开他的手,面露明显的厌恶:“你要道歉的事情太多了,不如你讲个一百遍。”
朗聿凡看着她,说不上是生气,更多是不满,不满于她的变化,他摘下眼镜,按住太阳穴揉了揉,一双桃花眼死死地盯着钟霓。
小时候的钟霓不是这样子的,身上固然有刺,可刺是软的,戳着人,毫无杀伤力。
车子缓速行使,借着夜景灯色,车内光线忽明忽暗。
眼前这张脸与小时候的那张脸重叠在一起——
那时候,两家只隔着一座小院子,推开窗户,便可以看见钟家老宅,更可以看见在院子里朝菲佣乱发脾气的钟霓。
少女时期混血基因作祟,穿上时髦小洋裙便像洋娃娃,浑身扎满刺,却拥有可爱面孔,让人没办法将她怎样。
他从父亲身上学到很多,要去接近一个人时,势必要了解那个人的一切。所以,当钟霓回回离家出走,他总能第一时间找到她,因此,他觉得自己是特殊的。
他了解她,没人比他更了解她。
后来,意外发生,爹地出事,他和家人不得不离开香港,而当他再回到香港时,昔日的了解不复存在,时间剥夺了他了解洋娃娃的权利,更像是夺走了他原本可以掌握的东西。
当你掌握一切,你要什么,就有什么。这是父亲告诉他的话,他实行得非常完美,唯一不完美的便是洋娃娃。
“傅时津的事情,是我做得不当,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担心你。”
“担心我?”钟霓怒极反笑,“担心不是你可以背后搞我的理由!你背后试探我姑妈口风,你当我不知?若不是你背后搞事,我姑妈怎会知?若不是你,我姑妈不会严令禁止我回重案组!”
越控诉越生气,她很努力保持冷静,阻止自己的暴脾气,若是以前,她哪会讲这么多话,直接一拳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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