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在纺织厂上班的沈春娇,都险些被沈明德把工作给卖了,还是沈春娇以死相逼才把工作保住,但大半年的工资都被预支走了。
就这样,沈明德总算是攒够了钱。
钱一到位,刘跛子就不告了,改口说是他自己摔残的,王大赖子也翻了口供,说并不是沈建国指使他们烧房子的,是他们吃醉了酒,看到山上有人家,就去放火放着玩的。
最后,王大赖子等人放火罪成立。刑法规定,纵火未遂,尚未造成重大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王大赖子是主谋,大约会判得比较重,王大赖子的同伙会判得轻一点。
秋苓他们听得都很无语,别看沈明德好像儿子女儿都挺疼的,但遇到了事才发现,他还是更重儿子,为了把沈建国保出来,对女儿是什么慈父心肠都没了。
夏芳还有些遗憾:“没让沈建国坐牢,真是可惜了。”
于永也是这么想的,他有些不爽地来找秋苓,却发现她一点都不生气:“你怎么不生气啊?”
“生气沈建国没坐牢吗?”秋苓其实这个结果后并不十分意外,沈建国到底是女主的哥哥,哪有这么容易进去的,不过别看他全须全尾地出来了,但长远来看,未必就比他进去了好,
毕竟沈家是彻底地元气大伤了。
秋苓笑道:“这个结果不好吗?他们为了把沈建国捞出来,卖掉所有能卖的,欠下了不少债,子女兄弟全部离心,就连我那在镇上邮局上班的三叔,也被榨了不少钱出来,闹得很不愉快。我那大伯为了这儿子,也是尽心尽力,把路都走绝了。”
比起一棍子打死沈家人,她觉得现在这样把他们的生活搞得一团糟,互相怨怼争吵,每个人心中充满怨气,更有意思。
她看向这个瘦瘦高高的知青:“倒是你,怎么没有把那三百块拿到手?”
于永懒洋洋地靠在树上,道:“把钱拿了,物证不就没了,怎么指证沈建国?”
秋苓默然,这句话里他承认了两点,第一,这人确实有能力把那三百块钱神不知鬼不觉地弄到手。第二,他很不爽沈家人,准确地说是不爽沈明德,为了搞沈明德的儿子,宁愿放弃掉这笔巨款。
是个狠人。
于永看她一眼,猜到她在想什么,他笑了笑没说话。
从她这里赚到的那二十块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他短期内并不十分需要钱。
所以在弄到那笔钱和给自己解气之间,他犹豫了一会儿之后,选择了后者。
做人么,在条件允许之下,当然是让自己怎么痛快怎么来。
于永忽然说了一句和之前话题完全不相干的事:“今天批/斗开到我们这了。”
秋苓愣了下,慢半拍反应过来:“宋有志的批/斗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