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绥这么多年有专门买火红玫瑰花枝的地方,不然不种新的他的花园大概率真的会被池矜献薅秃。
这种类型的玫瑰开得花瓣很密,层层叠叠地聚拢在一起,颜色比天边的火烧云还要好看,而且花朵有人手心那般大小。重要的是它一年四季都会开花,犹如不会经过四季洗礼。
每片花瓣上都带着一股淡淡的香味,整朵玫瑰的味道却依然不浓不刺鼻。
可能是品种的原因,火红玫瑰比较难养,见太多太阳不行,不见太阳更不行,见多了风雨不行,不见自然也不行,总之稍有不慎可能就养死了,而且还可能养活是养活了,却死活不开花。
想当初池绥刚信誓旦旦说要为原斯白种一片玫瑰庄园时,还说要为他种联盟里最漂亮的一种玫瑰,计划实行了三次,全夭折了,差点让他怀疑人生。
他当时回来种了三次,花枝却全死了。
最后原斯白实在看不下去他一直祸祸植物,让他赶紧停手,池绥不信邪,又买了一大批花枝幼苗回来。
还为这片玫瑰庄园装办了弧形的玻璃花廊,穹顶可以遥控打开关上。前面虽然死了三批玫瑰苗,但失败的经验也是经验,池绥对第四批玫瑰尤其上心,什么时候打开穹顶让花枝吸收自然的风和日丽,什么时候关上穹顶让它们待在温室,池绥门清儿。
功夫不负有心人,火红玫瑰终于长成了!而且一朵比一朵艳丽。
每天在卧室推开面朝后花园的窗户时,那一片火红的颜色都像是新生一般,给人耀眼又无限的力量。
“那还等什么?!”池绥一下从地上站起来,眼睛亮了,他拽起原斯白的手腕就往客厅走,说,“现在就换衣服!”
原斯白被他拽得下意识跟上他的脚步才没有踉跄,连忙让他慢点儿,说:“我看你这架势,可不止是要去买玫瑰吧。”
“可不嘛。”池绥心情好,高兴得就差跑起来,“和老婆去约会。”
“安安还在家呢。”
“我们又不是不回来,早点儿回来不就好了。”说完转头看原斯白,故作可怜般控诉,“原斯白,你是不是骗我。你别是不想去了。”
“……去,立马去。”原斯白推他,道,“走啊。”
池绥顿时喜笑颜开,立马冲已经把玫瑰包装好的池矜献那边喊了一声:“池小安,我和你小爸出门了——你自己乖点儿。”
他们两个说话根本就没避着池矜献,池矜献酸得想叹气,但自己怀里还有一捧玫瑰呢,不好再拂人面子,只好乖巧地随意摆手:“拜拜。赶紧走吧,回来带饭。”
原斯白手腕还被拉着,根本停不下脚步,只好扭头快速地嘱咐道:“你是不是还要出门送玫瑰啊?送完了赶紧回来,记得给我发个消息。”
“走了原原。”
池矜献:“知道啦。”
池矜献欢快地抱着玫瑰回到客厅的时候,他的两位爸爸早不见影了。他以前都不知道池绥换衣服能这么迅速,叹为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