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租赁合同,林世书的脸笑得跟向日葵一样灿烂,边走边问秦昼是怎么做到的,秦昼没有吭声,只叮嘱他遵守百分之二十的约定。
林世书笑,顺带打趣道:“晓得,我又不是那种出尔反尔的人,给出的承诺铁定遵守。不过我倒好奇,你小小年纪的,怎么满门心思赚钱?就之前赚的那些,也该够你花的了,你钻钱眼啦?”
秦昼沉默半晌,正当林世书以为他要装闷葫芦搪塞过去的时候,秦昼那张常年面无表情的脸突然笑了,只是那笑容不仅冷还带着些讽刺意味:“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钱活的得连狗都不如,我再也不想当狗了。”
这话如同一道闷雷,林世书如向日葵灿烂的笑脸纯洁凝结,他只觉闷的发慌,半天说不出话来。
秦昼这个年纪,该是无忧无虑地在校园里生活学习,思虑着该考一所怎样的高中,亦或者在学习之余,喜欢上某个女同学,目光紧紧追随着。
而不是像现在,为了生计奔波,大半夜的,徒步几公里到他的店里拿货,不放过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
这些,原本应该是他的父母来操心的。
林世书已经很久没有回镇里了,这次因为尤老师的缘由回去一趟,住在姐姐林琳家。
林琳见他与秦昼的关系不浅,不由大呼缘分的奇妙,她和吴芬是闺蜜,到了下一辈,女儿莫兰和蒋甜淑是闺蜜,缘分就到这儿了,不想弟弟竟和秦昼成了差了辈数的好兄弟。
当然了,这个好兄弟是林琳主观认为的,就两人的关系来说,林世书认为他是秦昼的长辈,是他他人生中的点灯人,当然了,这个关系秦昼承不承认,就和他没有关系了。
也是因此,他从姐姐林琳口中得知了秦昼的事迹,说到秦昼去城里的事,林琳感慨道:
“吴芬和她男人把小昼当亲生儿子养,哪想到秦梅突然跑出来要把人带走,吴芬本来不愿意的,不想小昼自个要跟着走,唉!就因为这事,她家伤心了好一阵子。不过依我看,其实这对吴芬家来说,还是好事,在小昼还没去秦梅家的时候,我就劝过吴芬,让秦梅把小昼带走,这倒不是因为不喜小昼,只是你看小昼那身世,养在家里,以后对甜甜的名声不好。”
“秦梅在城里条件好,小昼跟着他们生活,在物质方面,肯定比窝在这个小镇子上强,再说了,秦梅是他亲妈,肯定跟着亲妈好啊。”林琳笑,”之前还担心秦梅对小昼不好,不过这回瞅见小昼,他去城里还真是个对的选择,那气质,不是咱这小县城里能养出来的,秦梅带的不错。”
林世书没有吭声,却在心里冷笑,养的不错?要是换成普通的小孩子,早就饿死了!
也是从这一刻开始,原本只打算前期带秦昼,后续看他表现的林世书彻底下决心,无论秦昼日后是敌是友,在现阶段,他都带着他做生意,将自己的经验倾囊相授,他希望因自己的带路,能让这个少年日后的路容易走些。
第64章 “别想逃,我不会放过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