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告白,林静诗听得心头一震。
十三年前?
她的记忆的的确确是有些模糊不清了,小时候去过那么多地方,全国上下什么地方不是跑遍了?沈家倒是有印象,但是沈临风,是真的没有印象。
因为没有印象,所以更愧疚,别人记了十三年的情,结果自己就是这么来还的。
“静诗。”沈临风抱着林静诗的背脊,他的鼻息埋入她的发间,声音很轻,但一字一句都稳稳当当的敲中了林静诗的心窝,“你可曾记得你六岁那年来京,指着我爹说,你以后也要嫁给像他那样满腹诗书的状元郎?那时起我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发奋读书,待金榜题名之日携十里红妆来娶你过门,可是后来沈家遭故,我再也没有办法参加科举,只能混迹于江湖之间,做个土匪头子,那日来林府提亲之时你说你喜欢陆灏轩,我却连个露面见你的胆子都没有,静诗,我这辈子都没办法成为爹爹那样的人。”
第44章
这个时候的沈临风,倒像是变成了那个求安慰的孩子一般。
这些话林静诗听着不是个滋味儿,但是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总归是别人的一份心意,握在手里沉甸甸的重量,不知道该如何捧着才算是对得起。
“静诗,你跟我好不好?”
林静诗身子一僵,沈临风的声音就凑在她的耳朵旁边响起来,又轻又软,倒不像是此前那个英姿勃勃,浑身上下散着一股子冷意的男人。
“我知道你嫁我,想我,都只是现在无依无靠的无奈之举,因为你身边只有我,所以只能跟我,可是静诗,我想要的,不止是这些,沈大哥真的很喜欢你,所以你,也试着喜欢喜欢我好不好?”
“我……”林静诗脑子里一团乱麻。
“你不用急着回答,这辈子还很长,我能等你一个十三年,就能再等你一个二十六年。”
喜欢吗?
这个问题对现在的林静诗来说,倒不像陆灏轩刚刚出现她生命里时来的那般轻松。
沈临风的喜欢,对如今的林静诗来说太沉重,她不敢接,也觉得自己接不住。
但……
“沈大哥很好,沈大哥的喜欢也很珍贵,我跟沈大哥,不是因为无依无靠的无奈之举,我跟沈大哥,只是因为沈大哥是个真诚可靠的人,以前说喜欢总觉得很简单,好像心里有被人填满的感觉,就可以随随便便说出来的话,现在却变有几分沉重了,有的时候也会问问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喜欢这两个字,明明是那么纯粹干净的东西,明明是一份只要用心就能感受到的情谊,可是因为错过一次,所以我总是会想,这么随随便便给出来,又随随便便收回去的东西到底算什么?喜欢,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廉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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