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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的有点不客气,不像是劝人更像是骂人。

林芳刚说出口就有些后悔,她这人就这个脾气,说话三分刺,总是怎么难听怎么说,很多次明明是好心的话,说出来却不是那个味儿。

林芳一恼,想着反正秦歌也听不进劝,怕还以为自己是在针对她,拿着包噔噔噔的就往门外走,却没想到听到身后传来一句浅淡的话:

“谢谢。”

林芳愣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

坐在狭小办公格内的女孩,顺着办公椅向外划出了半格,不卑不亢地直视着林芳,几乎要挡住眼睛的齐刘海被她随意地拨到两旁,莫名给她添上几分慵懒矜贵。尤其是那双冷淡却锐利的眼睛,仿佛能一下子看破别人最深的秘密,让人望而生畏。

她以前怎么没发现,秦歌长的还挺好看的。

林芳看着她的脸,不知想到了什么,勾起嘴角道:“可算清醒了,早明白过来哪至于吃这么多亏。”说完,踩着她四五厘米的粗高跟,头也不回的走了。

说起来,林芳虽然说话不中听,却从没有把自己的东西推给秦歌做,确实是个有原则的人。

秦歌伸了个懒腰,站起来在这空荡荡的办公室内环视一圈,最终眼神落在她办公桌前的那堆文件上,随意拨弄两下,翻到了秘书部周倩给她的那份策划案。

一个足足有二三十页的文件夹内,除了开篇那张A4纸上的一个大标题外,其余什么东西都没有。

哦,错了,至少还有个尾页制作人的签名:周倩。

再看看其他人的,差不离,都不是秦歌自己本职应该做的。

原身刚毕业一年,不久前转正。

刚开始她帮这些同事的忙时,其实是想着要锻炼自己,毕竟她一个应届大学生,多学多做总是没错的。

可工作上,刚开始如果不把自己的工作范围明确好,后面就会有无穷麻烦。

所以,虽然秦歌后来意识到,这些东西不仅锻炼不到她自己的能力,甚至还会耽误她的休息学习时间,却因为不好意思拒绝,不敢跟其他人撕破脸皮,不得不做了很多琐事。

本来还想了解一下原身的工作内容,但是翻看原主的记忆半天,还是没弄清她的职责范围。

看着墙上已经过了十二点的指针,工作狂属性的秦歌捂住心口,收回了想要探出去的爪子,默念道:

“我是猝死的,我得休息。我是猝死的,我得休息。我是猝死的……”

念了好几遍,终于暂时打消了继续工作的冲动,打辆车回了家。

至于桌子上那堆东西,呵,谁的工作谁自己做去。

秦家离公司很远,倒腾公交地铁加起来要一个半小时,现在地铁没有了,换在往日,原身得倒三趟公交车,多花半小时才能回家。

秦歌懒得这么折腾,直接叫辆车,晚上司机开的快,半个多小时就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