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说我为什么要杀死梦晚,我有那么蠢笨吗?用自己送给她的小弩杀人,杀完人之后,还不走开在这里等着人来抓?”
池时摸了摸下巴,“你在来酒楼之前,可见过梦晚?”
欧广翎神色一变,低下了头去,“没,没有见过。我们约在这里见面,是一个卖头花的小孩子过来传的信。”
池时没有说话,快步的走到了欧广翎的身边,一把抓住了他的双手。
他的指甲留得很长,细心的磨得很光滑,一点儿倒刺都没有。只不过右手有三个指甲上,都有轻微的血痕,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
“你撒谎,你今日不光见过梦晚,而且还同她发生了争执,用你的指甲划伤了她的手臂不是么?之前我给她验尸,清晰的看到,她的手臂上,还有新鲜的血痕。”
欧广翎抿了抿嘴,看了一下围观的众人,捂住了自己的耳朵,“总之,我没有杀人,梦晚不是我杀的!我是被人陷害的!”
池时冷笑一声,“是么?虽然小弩比弓箭使用要容易许多,但是这么远的距离,能够正中梦晚的喉咙,那也得是经常使用弩机的人,方才可以。”
“而是做弓弩的行家。你被我们堵在了这里,手中拿着凶器,又语焉不详的,陷害你,谁会陷害你呢?至于杀人动机,梦晚这个所谓的天才,所用的曲谱,其实都是你给她的对不对?”
“你们之所以发生争执,乃是因为最近京城里时兴的那一首曲子醉秋风!”
欧广翎抬起头来,睁大了眼睛看着池时,“你怎么知道?”
他说着,又拼命的摇起头来,“我没有杀梦晚。是,没有错,在梦晚进紫竹园之前,我刚刚同她见过面。当年我在进京赶考的路上,遇到了梦晚。”
“她来京城投奔她的舅父舅母的。我们都喜欢弹琴写曲子,十分的谈得来,一路上产生了情愫。不过是发乎情止乎礼的,我们约定好了,等我考完了之后,便去她舅父家中提亲。”
“可我名落孙山,失落了好些天,方才去找梦晚……”
欧广翎说着,红了眼睛,“要是我早些去,指不定梦晚就不会……”
他说着,用袖子擦了擦眼睛,“我去打听,方才知晓,梦晚的舅父舅母,早就死了。她孤身一人,大病一场,被一个妈妈捡了去,已经坠了风尘了。”
“我心中愧疚,却由囊中羞涩,没有办法救梦晚于水深火热之中。这青楼之中,有两种姑娘,一种是靠卖艺为生的,妈妈们也由得她们矜持,好抬高价钱,有好些有钱的公子哥儿,就吃这种雅致。另外一种,以色侍人,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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