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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析显然也是清楚她们的小心思的。

此时假装没听懂道:“本官吃肉不给你们喝汤?这话说得就过分了,本官可不爱吃肉,州衙分下来的肉,也没分到本官的府邸上。”

孟同知淡淡笑了下,没在此事上与木析争辩什么。既然注定没办法走在一块,那就只能当敌人了。

木析自然也很清楚。

偌大的文岭州,她再怎么也做不到顾及所有地区,下达的政令有没有空子?有,她当然也很清楚,不过目前不是清理这些事情的时候,目前最紧要的还是要把权力紧紧握在手里。

不然的话,她想做的事情什么都做不到。

她手底下的副官里,孟同知的权力最大,掌巡捕,军务诸事。手里管着巡抚司、司狱司、递军所等。

许同知掌劝农治农、粮储、教育诸事。管都税司、粮仓、州学、县学等。

胡同知掌水利、屯田、牧马等事宜。

马判官的职权则不明,剩下几个同知不管的机构,比如河泊所、驿站、工匠等,都是她直管。

原先医学也归她管,后面木析提高了医学所的地位,并且并入了医药署,然后就归知州直管了。

但是剩下几个同知管的事宜,比如巡捕、水利等,她也可管,只不过权力相当于二把手,地位和同知的副官一般,但实际上她也是知州的副官。

简单点说,上头的知州,同知不在的时候,她就是名正言顺的最高长官。

最后木析是可管手里一切事宜,但直管的只有三班六房、照磨所等,还有她单独划分出来的,在文岭州权力极大的医药署。

看各位同知手里的权力就能看得出来,孟同知跟许同知的权力极大,孟同知因为文岭州地方特殊,她手里的权力实际上是要高于许同知的。

而胡同知手里的权力是最小的,可以说连她的下官马判官也不如。

虽然不至于到让州衙内的人不把她放在眼里这么夸张,但相比其他长官,她算是比较边角的官员,且话语权不强。

马判官则是一个极会钻营的人物,到她这个位置跟权责,当的不好的,几乎什么都管不了。

但她愣是从几位同知手里杀出了一条血路,不仅仅自己本职工作管的好,还能.插.手.插.到孟同知直管的巡检司里,并且有一定的权力,这一点就是木析都只能自叹弗如。

老官员相比新官员,总是有一定无形的优势的,至少木析自认做不到像这样不着痕迹的拿到权力,还是从上官手里分走的权力。

像现在这样的局面,这还是朝廷已经削弱了孟同知权力的前提下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