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已然无法接受,坐在地上,用下巴抵住膝盖, 自顾自地用胳膊抵住自己的头,痛苦地低喃。
如果知道是这样, 他宁可当初不要孩子, 陪着妻主而去。
那是他一生挚爱的人, 他视之为一生最心爱的人,他在茫茫无尽的羞辱中,别人骂他、打他, 用尽极其残忍的话说他脏,他都能忍,可是偏偏……
唯独不能接受那个带给了他一个家的人离他而去,然后留给他一个男孩。
一个男孩!
还是一个天生没有朱砂痣的男孩!
煜恣风见他神情异常低落狰狞,也是被吓了一跳,连忙哄道:“念初,怎的了?没有朱砂痣可以再点呀。”
云念初低低啜泣道:“他是男孩没什么错,可不想让他的爹爹是我。”
一开始煜恣风想责备他没有主心骨,竟然这时候还脆弱不已, 可忽然想到了他的身份,似乎又明白了。
若是要点朱砂痣, 只得在孩子刚出生百天之内。
男尊国人的“朱砂”,指的是用针烧红了刺上去,留下一个点儿,和女尊国人朱砂的相去甚远。
可云念初是男尊国人, 他六七岁时才被带到了女尊国,想必是没有女尊国的朱砂了。
那么, 小时候,他会不会被其他小孩视作异类、不洁的象征呢?
想到这,煜恣风立刻搂紧了他,轻声哄道:“念初别怕,师父在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云念初却止不住地啜泣,道:“他的爹爹是小倌,如此肮脏,又无娘亲保护,将来谁会爱他呢?”
“念初不脏的、念初不脏的……”煜恣风伸出手掌,摸着他因汗湿而粘连的头发,一遍遍地重复。
一旁的魏樱见了,便抱起了小孩,轻声哄他道:“小秋儿好可爱呢,奶奶抱你去吃东西。”
听到“秋儿”这句,云念初立刻抬起头来,睁着红到如兔子般的眼睛,小声道:“老师,他叫蓝思初,姓蓝,是妻主的种。”
“是妻主的种”这句话,他还特意压高了声线又强调了一遍,魏樱却是明白的,他更多是说给自己听的,以做寄托。
见他情绪不稳,魏樱只得柔声道:“好……小宝叫蓝思初,它不止是蓝沐秋的,更是云念初的种。”
蓝思初像是完全不能理解发生了什么一般,一双如莲藕般胖成了一节一节的白胖胳膊叠放在胸前,嘟起嘴,生气地嘟囔道:“ne!”
无奈,魏樱只得立刻抱起小初儿去洗澡吃饭了。